广东人落户成都(广东人定居成都)

广东户口持有成都居住证可在当地办理居民医保吗?

不可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覆盖五类人群,分别为: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

4、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5、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广东人落户成都(广东人定居成都)

广东人填四川发生在什么年代,具体背景怎样?

《四川通志》:“蜀自汉唐以来,生齿颇繁,烟火相望。及明末兵燹之后,丁口稀若晨星。”据康熙二十四年人口统计,经历过大规模战事的四川(广义的包括陕西的南部)省仅余人口 9万余人,清朝康熙年间,经历过兵荒马乱、刀光剑影的四川盆地终于平息下来,一批批新任地方官员也开始走马上任了。在这些踌躇满志的官员眼中,四川(广义的包括陕西的南部)不知是怎样的丰肥沃土。然而当他们骑马、坐轿赶到新的官邸以后,才发现传说中的天府之国竟然是这般的荒凉残破、千疮百孔。

康熙七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忧心忡忡地向康熙皇帝上了一道奏折,表露出强烈的忧患意识。他说:“我被皇上荣幸地任命为四川的最高地方官员,来到这片饱受战火摧残的地方一展宏图。但现在当我站在满目疮痍的昔日天府,增赋无策,税款难征,使我感到局促不安、寝食俱废。我等下官受皇上差遣,惟有精忠报国效忠朝廷。经过几日思索,我觉得要重振四川天府之美名,惟有招徕移民开垦土地,重建家园,除此似无别的良方上策。”【《明清史料·户部题本》】。

与此同时,张巡抚还在奏折中提及了一些移民办法。比如,可以命令与四川相邻各省的地方官清查那些因战争而背井离乡的四川原籍人口,加以登记注册,然后由四川“差官接来安插”。或者直接由政府出台一项移民政策,通过行政手段把人口密集省份的人民移来四川。康熙皇帝坐在紫禁城的龙椅上也正为全国的税收和重建问题焦头烂额。他接二连三地接到四川地方官的奏折,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有关汇报,正式颁布了一份名为《康熙三十三年招民填川诏》的诏书,下令从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地大举向四川移民。

(注释:历史上陕西南部一直隶属于四川,由于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为了巩固统治,将四川北部汉江流域的两个府——汉中府和兴安府划入陕西,以使四川无险可守,因此广义上的四川还包括陕西的南部两个市,汉中市和安康市。湖广移民到达四川的路线,基本上是逆长江而上经重庆达到,而湖广移民到达陕西南部是走的另外一条线路,首先,移民到达汉口、荆州、襄阳一代,逆汉江而上到达汉中府和兴安府,由于到达四川和到达陕西南部的移民结构基本类似,因此两地在文化,饮食,方言习俗等方面有极大的类似,例如陕南中部的西乡县和石泉县,口音非常接近四川方言,建筑风格也是典型的四川民居,再往东去的汉阴县,则四川元素少一点,汉阴县在各个方面和石泉县相比,其湖南特点要更加显著,四川特点要稍微淡一点,再东面的安康、旬阳则更多的接近湖北和关中,这也是因为移民的多元化而导致了文化的差异性,正所谓三里不同音,五里不同俗。说的正是陕西南部,因此,陕西南部和四川自古是一家,山水相连,唇齿相依,曾在安康发掘出来的古巴国遗迹,也验证了陕南在历史上和四川同属于巴蜀文化,是不可分割的一家人。)

具体历史片段:

“湖广填四川”是指在明末清初的数十年间,四川由于战乱、瘟疫及天灾接踵而至,境内人口锐减,耕地荒芜。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清王朝为了解决四川劳动力和生产粮食的问题,采取“移民垦荒”的举措,全国包括湖北、湖南在内的湖广省等十余个省的移民相继到四川定居,其中来得最多的是湖北、湖南省。据统计这次移民的持续时间长达一百多年,入川人数约一百多万人,其中湖北、湖南省的人数达一半之多。而在湖北省的移民中,麻城移民又占居重要地位。本文对麻城移民在“湖广填四川”中的地位和作用谈点看法。

湖广省介绍:

湖广或“湖广行省”、“湖广省”,为元朝和明朝时期直属中国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一级行政区。

湖广行中书省,全称为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元朝时直属中央政府的一级行政区,简称“湖广”或“湖广省”,在当时曾被称为鄂州行省,潭州行省,湖广行省。

元朝至元十一年(1274年)置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因拟取鄂州而别称鄂州行省。十四年(1277年),并鄂州行省入潭州行省,治所长沙。十八年(1281年),迁省治到鄂州,治所武昌(今武汉武昌)。

湖广行中书省为全国的10个行中书省之一,辖境包括今长江以南、湖南大部、湖北部分,广西、海南全省及 贵州大部、广东雷州半岛,下辖武昌、岳州、常德、澧州、辰州、沅州、兴国等30路。今湖北、湖南西部、陕西南部地区属于四川行省管辖。

一、实施“湖广填四川”政策的背景

在中国移民历史上,清代前期的“湖广填四川”是历史上引人注目的重大事件。四川之所以要“填”,是人口极度稀少,需要充实。明末清初30年战乱,四川被祸最惨。1644年,张献忠率领农民起义等入川,12月称帝建立政权,国号“大西”,定成都为“西京”。四川成了四战之地:清军大肆滥杀,地方豪强结社自保,乡村无赖造反。继而是南明与清军的战争;还有吴三桂反清后与清军的战争。四川人民遭到了一次次的战乱和屠戮。据官方统计,1668年四川成都全城只剩下人丁7万人。一些州县的户口存损比例,原有的人口只剩下10%或20%。四川全省残余人口约为60万人。

清政府在统一后,施行了一系列“填四川”政策;主要是鼓励外省移民入川垦荒。如规定凡愿入川者,将地亩给为永业。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蜀者,准其入籍等。对入四川招民优惠政策与各级官吏的政绩升迁、奖励垦荒招民紧密联系起来;在赋税政策上实行额外的优惠。康熙下诏对移民垦荒地亩,规定五年起才征税。并对滋生人口,永不加赋。还规定对移民原籍地当局和入四川落业定居地当局,要求配合移送核实,安排上户籍、编入保甲。这些政策为移民创造了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麻城移民入川的条件、形式和人数

据《光绪广安州新志》提供的数据,湖北黄、麻籍占入广安州人数的26.64%。湖北、湖南合计约占60%。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麻城移民入川占有重要地位。

麻城移民入川的条件 从地理位置来看,湖北省地理位置离四川最近,又有长江通入四川盆地,在古代的条件下,是最佳进入四川的路线了。所以湖北麻城从元代至清前期的移民填四川中,进入四川落业的人最多。麻城移民条件有三:一是麻城离重庆不远;二是麻城移民历史悠久,在元代、明代初年就有大量的麻城移民入川。三是与张献忠农民起义有关。张献忠在鄂屯兵时间长,后又转战湖广、江西,特别是麻城,有许多农民入伍。故张献忠部下不少是麻城人。张献忠失败后,有一部分人隐姓埋名留在四川。

移民入川的形式 一是奉旨入川。四川南川县的移民都是来自湖广省,尤其以麻城孝感乡鹅掌大丘人(明初麻城设四个乡,明成化年间并孝感乡入仙居乡内)为多。当时朝廷颁发“楚民实川之诏”时,基层的实施部门采取武的办法强行捆押方式,把一个个村子围住强行入川,所以移民的原籍不仅大地名相同,连小地名也相同。著名作家马识途的祖先来自麻城,那是在乾隆年间,马氏四兄弟从麻城奉旨垦荒,他们从长江溯江而上,到达忠州(今忠县)境,离石宝寨十多里的弯丘和沙地坝落业,以后这里的小地名就叫马家山和马家湾了。马氏四支人在这长江边的平出村共繁衍后代千余人。二是求生存入蜀。著名作家艾芜的祖先原籍麻城孝感乡,以种田为生。但因失掉了土地,康熙中叶在“湖广填四川”的大背景下,只有到西蜀去求生存,于是携妻带子,从长江水路进入四川,最终选在成都府的新繁县与彭县交界的平原上,着水沟插占务农。三是经商入蜀。清前期湖北与邻省四川的贸易十分方便,有的就近入蜀定居。如原籍湖北麻城的从事贸易的刘廷奇,在康熙39年命家人刘俊臣到中江“相土”定宅,之后偕妻沿途贸易到中江定居。四是为官改籍定居。如四川龙安营都司梁光裕,原籍湖广麻城人,入四川后任都司改职后,遂家于江油县全门乡五甲三木里。

麻城移民人数整个明末清初的移民达一百多万人,有一半来自湖北、湖南。其中湖北约有30万人左右。麻城无疑占有重要比重。但麻城入四川多少人,笔者查阅麻城清代历朝县志,对移民这件大事均无记载。据清光绪8年刻本《麻城县志》户口记载:明嘉靖35年册定麻城人口148240人。明万历47年册定人口116234人。清代年初册定人口110287人。从这个数字推论,明末清初有37953人可能是移民方式到了四川。当然这里面还包括参加张献忠农民起义人员在内。但估计移民人数有3万人左右。这个数字如果属实,占到湖北移民人数的10%。在县级当中应当是较多的。这还不包括明代初年入四川的人数。如果算在一起估计不下10万人。据四川大学教授胡昭曦多年前就重庆、合川、南溪、广安四地58份族谱作了研究,清代以前入四川的118户,其中湖广占有85户,而这85户中有65户来自麻城。

三、麻城移民入川的管理和作用

第一,麻城移民的相对集中管理。如在云阳“邑分南北两岸,南岸民皆明洪武时由湖广麻城孝感敕徙来者,北岸则皆康熙、雍正间外来寄籍者,亦惟湖北、湖南人较多”。(咸丰《云阳县志》)对入籍移民,加强户口管理,印照验收,编入保甲,使其安心务农。

第二,引进新的农作物和种植技术。如麻城的红薯、甘蔗、蚕桑、种烟等农作物和技术被移民传至四川。

第三,促进商业发展。麻城籍商人从事山货、粮食等重点行业,还从事铁锅、布行、麻行、酒行、猪行、磁器、杂粮等货物交易。

第四,人口繁衍。如邻水县甘氏“在明洪武四年(1371年)湖北麻城孝感乡甘承先率领同族移住复盛甘家沟,历数百年,子孙繁衍,发展成为邻水人数较多的姓氏。现集中分布于复盛、丰禾、八耳、石永等地。并散居在县内各地”。

第五,传播文化。如麻城人阚昌言,是雍正8年进士,乾隆5年(1740年)任四川德阳县知县。他在任内“常巡视陇亩,劝课农桑”,根据四川的自然条件及经济状况写成了《家事说》一书。该书就天时、地利、人力三方面,分别讲述抓紧农时、改良土壤、讲究耕作技术诸多农事。

第六,移民户与麻城保持着联系。著名作家艾芜的家族汤氏,其入四川始祖在清初从麻城到新繁定居,是带着“烈希承宗祖,美德正乾坤”的韵文来的,后代相传。到艾芜的父亲一辈是“坤”字辈,已是清代末年,人丁繁衍,编排名字不够用,便又派人到麻城去访问祖先的家族,才带回好些韵文,印到族谱里去。头两句是“道继宽仁著,功昭勇智闻”,艾芜按此韵文为“道”字辈,他被其父亲取名为汤道耕。

四、一些县居住的主要麻城大姓

第一,广安州(广安)“惟湘鄂特多,而黄麻永零尤盛”。据《光绪广安州新志》提供的数据,湖北黄、麻籍占入广安州人数的26.64%。湖北、湖南合计约占60%。又据毛毛著《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载:邓小平的家乡是广安县。前面提到光绪广安州志载入籍广安的湖北省黄安、麻城人约占三分之一。而邓小平的祖辈也可能是从麻城移居去的。据毛毛在书中介绍:“有许多研究我父亲生平的人,都曾考察过我们家庭和家族的历史。有的说我们家是从湖北迁来的移民。——连我的叔叔也说,小时听大人说,邓家是从湖北迁移来的。”(《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第23页)毛毛的叔叔邓垦在武汉工作,他曾多次去过麻城,认为邓家祖辈是麻城人。可见邓小平同志的祖辈也很可能是从麻城移民去的。

第二,邻水县。据该县志载,移民姓氏有65种之多,其中“湖北籍最多,尤以该省之麻城为最。”其中著名的有清代大理寺正卿甘家斌、台湾挂印总兵包永才等著名望族都是麻城人。甘氏前已提及。包氏在“明洪武年(1371年)麻城孝感乡包元恒率领同族移住兴仁乡绿豆湾落业,现集中分布于兴仁、护邻、石滓等地”。

第三,新宁县(今开江)明代麻城移民大姓有张姓,原籍麻城,明洪武二年迁入分别落业于接龙桥、沙树湾、张家湾传至18代。清代移民有麻城郑、高、薛姓。

第四,彭县(现名:彭州市,又名天彭。属于成都市管辖内县级市)。明代移民有麻城周氏明初迁蜀,居彭县野鸭河,今万年乡一带。黄姓清康熙年间由麻城迁居彭县升平八字坪。

第五,金堂县。大姓张氏,于前明时由麻城迁居金堂县关东外,数世科举。至今15代。

第六,宣汉县。元代有王姓、向氏、冉氏、袁氏由麻城迁入。明代有49支姓氏迁入,其中麻城占据22支。清代迁入18支麻城3支。

第七,南部县。王姓一支是清初从麻城迁入,至今约传20代,以住地形成名者120处。不少乡有宗祠。张姓是清康熙36年由麻城入县,至今传16代。

第八,岳池县。康姓祖籍麻城,清康熙23年迁入县三乡;范姓祖籍麻城,也是同一时期入本县四乡;傅姓麻城孝感乡,清乾隆12年入本县。蒋姓于清康熙21年迁入6个乡。此外南充县、潼南县、新都县等麻城迁入者都比较多。

五、麻城移民中优秀人才中以居官、文学者较多

最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学家之路》第二辑,载有北京大学著名经济学家胡代光的文章《八十春秋的回忆》,文章说:我的祖先本来是湖北省麻城县人。因为明代末年,张献忠领导农民革命运动,后来被政府军镇压,致使四川土著人民稀少,大部分土地被荒芜起来,无人耕种。于是清朝政府采取移民入川政策,我的祖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于康熙年间从湖北麻城县搬到四川来的(现在四川人,其祖籍多半都是从外省移居过来的)。

据《深圳特区报》曾载杨泉撰写的文章《延河之子李鹏》,其中写道:“据李家的家谱记载,李家的老家原在湖北省麻城县,后来才迁居四川庆符县,在什么年代迁居,不得而知。”据麻城派人到四川高县庆符镇调查,找到1936年《重修庆符李氏族谱》,其序中说:“吾庆之李,自湖北麻城迁居于此,已数百年。到今家世耕读,代有其人。”宗谱跋言中说“吾家在楚时宗派,自明季兵灾,遂不可考”。

前面提到的有清代大理寺正卿甘家斌、台湾总兵包永才、著名作家马识途、艾芜等其祖籍都是麻城人。

成都人才落户及父母投靠落户???

一般落户有三种:

1、夫妻相互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

3、老人投靠子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1、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8]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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