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购房条件
1、未婚:本身份证及户口本原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本),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双方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二、按揭贷款购房条件:
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年龄30岁以上的客户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证明)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供成都市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年龄30岁以上的客户需到护照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证明)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金证明。
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供成都市一年的社保或税票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护照、结婚证(到护照所在地 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金证明。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的话,可请先落户。因为你是户口而非成都户口,社保可能重新买一年有点长。
如果暂时还没毕业:看学校是否能迁户口,很多上学都可以把户口迁到学校,具体的可以问下。
如果已经毕业:选择学历入户。全日制本科可落户,学历大专需要三个月社保。具体请参考官方文件。
可以买公寓,不需要购房资格
买房之前可以先观察一下成都房价以及规划一下自己想在什么区域买房子,链家、贝壳、有间好房、居理新房什么的,空的时候都可以先看看。
在成都买房需成都户口满两年,或者是缴纳成都社保不间断24个月及以上。
【2017外地人成都条件】
1、购房家庭需供在成都市两上纳税证明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2017外地人成都买房政策】
一、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条件:(新房或者二手房)
1.高新区南区或天府新区无住房;
2.有高新区南区或天府新区户口/有高新区南区天府新区社保 (二选一)
3.2016年10月1日后,在限购区域未新购住房
4.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天府新区购房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天府新区户口且无住房: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2.非天府新区户口但在天府新区工作两年以上
(3)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址在天府新区,工作单位盖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单位交纳的两年以上的天府新区社保证明原件。(社保局)
注意:高新区南区或者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工作和缴纳社保两年以上,可以在成都其他限购区购买住房,可以交叉购房。
二、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限购条件:(新房或二手房)
具有限购区户口/限购区社保 (二选一)。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在限购区购房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限购区户口且无住房:
2.非限购区户口但在限购区工作两年以上
(3)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址在买房的限购区,工作单位盖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单位交纳的两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局)
注意:在非高新区南区或者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工作和缴纳社保两年以上,可以在成都除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其他限购区购买住房,不可以购买高新区南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住房。
【2017外地人成都买房落户】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购房办理入户
在成都市 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 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 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成都落户政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点击查看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2014年6月1日前购房办理入户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直系亲属共有的,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 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销售不动产 (一次性付款购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一次性付款购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 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银行按揭合同,银行近6个月缴款明细单(按揭购商品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房屋 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银行按揭合同,银行近6个月缴款明细单(按揭购二手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小区物管或街道居委会或辖区派出所提供的入住证明;
9、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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