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没有报到证怎么办?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通高等学校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河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五、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证》的有限期限是2年时在两年之内找到工作再去报到就行,注意不时了
《报到证》办理流程:
一、应届生办理《报到证》
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均具备派遣资格,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关的材料,即可办理《报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介绍: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①在一般企业就业的,需将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以及档案接收函(没有档案接收函的,《就业协议书》上必须加盖相关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考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需将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国企和事业单位就业并且有正式编制的,需将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②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收到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后,对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核结束后,要求学生本人或有辅导员老师代为将《就业协议书》等相关内容录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日报平台”。
各学院按照要求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内容录入奥蓝系统毕业辅助,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就业工作办公室。数据录入务必完整、准确。
③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教育厅办理《报到证》。
④各学院将学校下发的《报到证》蓝联发放给毕业生,《报到证》白联存入毕业生档案。
2、未就业的毕业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个人委托办理的相关人才市场接收函或者填回原籍申请,流程同上。
3、出国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交出国材料,并提供个人委托办理的相关人才市场接收函或者填回原籍申请,流程同上。
4、升学的毕业生具备派遣资格,但无需办理《报到证》。
注:
①首次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6月下旬。毕业后非假期就业工作办公室每周集中办理一次。
②因教育厅在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集中按高校排序开具《报到证》,已签单位毕业生务必在毕业当年6月初将《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免耽误第一批开具《报到证》时间。后续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一般为7月15日以后。
二、往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报到证》的毕业生可凭相关材料办理报到证(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就业材料同应届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不能再办理《报到证》。
三、已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申请改派
1、所有已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无须到学校办理。
①如毕业生已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改派后,请凭新《报到证》到南京市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咨询省招就中心。
②如毕业生未曾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请在改派后凭新《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详情请咨询校保卫处户籍科。
2、已派遣回原籍(如各地人事局、教委毕分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的毕业生,如在当地就业无需改派,由当地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调配;如确需改派或异地(跨省、江苏省内跨地级市)就业,请直接到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办理改派手续。
流程如下:
①持原《报到证》、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包括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录用通知书等,需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改派。
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毕业生提交的改派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改派材料的相关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将完整的改派材料报校就业工作办公室。
③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后,符合改派条件的,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④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新《报到证》发放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毕业生本人。
⑤若毕业生第一次派遣时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尚未落户,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⑥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去所在单位报到。
3、派往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学院学生办联系办理改派手续。
流程如下:
①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将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或原派遣单位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字样加盖单位公章)、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包含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录用通知书等。
需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若是回原籍的需填写回原籍申请)等材料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毕业生提交的改派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改派材料的相关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将完整的改派材料报校就业工作办公室。
③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后,符合改派条件的,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④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新《报到证》发放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给毕业生本人。
⑤若毕业生第一次派遣时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尚未落户,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⑥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去所在单位报到。
注:根据江苏教育厅的规定,毕业超过2年或已派遣超过一年的学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四、《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且办理《报到证》期限不超过1年的毕业生,到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开具联系函,凭联系函和学生本人身份证直接去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即可。
2、已毕业超过2年的或办理《报到证》期限超过1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为:
①到毕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查询原《报到证》号码。
②在遗失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
③毕业生携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到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申请,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报到证证明书》和联系函,加盖学校就业工作办公室公章。
④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证明书》和联系函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教育厅调配章。
1、发的户口落到哪里,你要交到哪里;托管在珠海,就交到珠托管户籍部也可能是学校统一交,这样就不发了),如果你户口回辽宁,就交回辽宁;
2、这个不懂,
3、在长春找到工作,公司会开证明,你拿证明回家取档案户口;
4、这是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弄的,我记得可以签一个东西,那上面有选择以后工作是经商或者自由职业什么的,就是不给别人干要自己创业的,这样的学校也算你就业了,他自己的就业率就提高了,这个好像无所谓吧,我不太清楚,关键是你签了之后你的户口、档案、报到证都会去哪里你要知道。一般这几样会一起走。
报到证两年内都有效,以证上的毕业日期为准。
你的报到派到生源地人社局的。你可以等找到以后(两年内)再到人社局报到。当然如果你着急,也可以现在就去报到。
但是不管找没找到工作,你都必须在两年之内去报到,不然人社局就不收你的报到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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