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有一些外来人员在这里工作生活,一部分已经是定居落户了,按照规定在市内这些外来人员的父母是可以在这里办理投靠落户,有的市民询问关于衢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衢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自有住房: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证、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
二、衢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
第四条 户口登记管理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公安派出所具体承办。
第五十三条 本人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其中,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还需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住房证明。
第五十四条
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凭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与城镇地区房屋权利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凭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房屋有产权共有人,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的声明。
迁入地房屋属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集体土地房屋的,仅限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户主或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迁入的,不予办理。
第五十五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夫妻投靠、第四十三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和第四十四条老年父母投靠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上面是华律网小编关于衢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材料的回答,在衢州市办理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是需要提供自有住房: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证、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在衢州市各个派出所办理就行,需要7个工作日。各位对于衢州办理投靠落户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华律网。
原创文章,作者:cdgjj,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32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