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好:
原公司表示: 基于近期开始的北京市人口普查工作(京人普办发(2020)}16号)的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对所有集体户口进行了房产核查。据公安部门反馈,各位同事已在京购买了住房,但户籍还在公司的集体户口中,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政策,各位须在一周内(9月20日前)将户口迁移至自己的房产下。请各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如无法按时办理完成,公司集体户将受到影响(包括冻结、注销集体户以及将集体户下的户口发回原籍等)。
目前个人已购房,但是是期房,尚未交房,因此无法落户。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将集体户口保留于原公司,等新房交房及具备可落户条件后再进行户口迁移?另外若无法将集体户口保留于原公司,是否会面临个人户口冻结、注销及发回原籍呢?若无法将集体户口保留于原公司,是否有什么解决方案呢?
盼望能给与答复,谢谢。
原创文章,作者:cdgjj,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32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