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限定条件有什么_0

成都公积金贷款限定条件有什么

本人住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条件有什么?

申请者须另外具列条件:

一、彻底民事行为能力能力的普通合伙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区居民户口或合理工作身份证件的员工。

三、申请办理时主申请借款人及所属单位已持续一年之上准时全额存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借款人及直系亲属沒有转出个人公积金用以付款买房首付款,另外不曾申请办理获得过个人公积金贷款或获得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四、贷款人有选购住宅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且首期款支付不少于所买住宅使用价值的要求占比。

1、对选购首套房自住型商品房且总建筑面积在90平米下列(含90平米)的家中(包含贷款人、直系亲属及未成年子女,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占比不可小于20%;对选购首套房自住型商品房且总建筑面积在90平米之上的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占比不可小于30%。

2、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选购第二套(含)之上住宅的,首付款占比不可小于50%。

对“第二套住宅”的评定依照我国有关部门要求实行。

五、贷款人有平稳的经济发展收益,个人信用优良,有相对的贷款还款能力;

六、能出示成都公积金管理处认同的合同类型;

七、成都公积金管理处要求的别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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