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限行规定(时间+区域+规则)

  平日限行(含外地车):

  限行时间

  工作日07:30—20:00

  限行区域

  绕城内所有道路

  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限行规则

  1.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注意事项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成都货车限行情况

  不限行的货车:

  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可以不受限行措施。

  限行的货车:

  (一)持A1证、A2证的货运汽车:

  通行时间:每日7:00至22:00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

  通行路段

  在三环路(含)以内、南部新区[三环路(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二街(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一线以北、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区域,(以下简称“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猫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限行规则

  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区道路行驶

  (二)持B1证、B2证的货运汽车:

  通行时间:每日7:00至22:00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

  通行路段:

  在一环路(含)以外、“南部新区”、天府大道(天府二街至麓山大道)、熊猫大道(蓉都大道至蜀龙大道)、东林二路(三环路至熊猫大道)的城区道路行驶(在上述区域行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限行规则

  禁止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20:00)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晚高峰时段(17:00至20:00),在上述城区道路行驶。

  禁止持B1证、B2证的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在一环路(不含)以内的城区道路行驶。

  成都重污染天气限行规定

  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限行规则

  1.在黄色及橙色预警时,目前的机动车尾号限行实施的时间段将扩大(6:00~22:00);

  2.在红色预警时,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绕城内(不含)实施单双号限行。

  注意事项

  蓝色预警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

  (2)中心城区停止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的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

  黄色预警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市)县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22时至次日0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

  (2)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3)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应急抢险、轨道施工项目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6)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橙色预警

  (1)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2)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22时至次日0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

  (2)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3)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应急抢险、轨道施工项目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保障应急抢险、轨道施工工程项目的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6)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持卡乘客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红色预警

  (1)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学生在家自习,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等措施,允许家长在家陪伴孩子。

  (2)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22时至次日0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

  (2)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3)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应急抢险、轨道施工项目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保障应急抢险、轨道施工工程项目的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6)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持卡乘坐公交刷卡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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