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对象+岗位

  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试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以上《通知》规定情形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招。聘用后,应当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招所要求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本科学历也要求是全日制,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 产 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合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人数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1、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南充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报名 岗位)

  2、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报名 岗位)

  3、南充市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充市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报名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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