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户口迁出

办理条件

1、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被大中专院校录取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

办理资料

1、在校学生

(1)户口还在学校的毕业生要将户口迁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要将自己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2、普通居民

(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办理流程

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自己的书面申请,然后要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若是符合迁移条件。就可以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凭借自己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即可。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费用

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理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 大慈寺路48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 文武路1号4楼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 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 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 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天府新区办证中心: 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青白江公安办证中心: 大弯便民路6号

龙泉驿公安办证中心: 北泉路777号

新都公安办证中心: 育英路788号

温江公安办证中心: 柳城南江路116号

彭州公安办证中心: 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崇州公安办证中心: 崇阳镇金盆地大道(崇州市公安局侧)

金堂公安办证中心: 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双流公安办证中心: 洪江路三段65号

大邑公安办证中心: 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公安办证中心: 鹤山镇桫椤路上段73号

新津公安办证中心: 五津镇镇西街43号

邛崃公安办证中心: 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

郫县公安办证中心: 郫筒镇何公路2号

都江堰公安办证中心: 蒲阳镇银杏东路(政务中心)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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