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以“学历型人才”的方式落户天津

2020年天津“海河英才”人才引进计划中,学历型人才落户条相对于往年并没有较大的变化,受疫情影响开通全程网上办理通道,办理落户材料也发生变化详,准备落户天津的人员请根相关部门所需,做出相应的调整。

网上办理通道如下:

一、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以机要、EMS等形式邮寄所需材料复印件至申请落户所在区联审窗口。

二、联审窗口审核过程中如需核实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形式与申请人沟通。审核通过后,准迁证以到付形式邮寄给申请人。

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办理机构

准迁手续: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

落户手续: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

办理程序

一、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本人承诺),可以来津落户:

包括: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型人才: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三、引进人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1号)

原创文章,作者:成都落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34731.html

(0)
上一篇 2020年11月21日 下午10:01
下一篇 2020年11月21日 下午10:03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