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成都温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乡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主申请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温江区正式户口。

  (PS: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 ;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三、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吓,户籍登记在我区,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申请人年满35周岁( 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的不受此年龄限制)或申请人未满35周岁,需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新就业职工

  一、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二、户籍登记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我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存状态。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外来务工人员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二、户籍登记在我区或持有我区居住证。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仅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三、在我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存状态。

  四、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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