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评价师考试要点归纳(高频考点分析)

  关于安全评价师考试中有关于安全技术和相关培训的内容和特点的总结,如考试中遇到安全技术和相关培训相关问题,请根据以下几个踩分点给出相应答案。

  一、危险隐患分级

  安全评价师可以根据危险隐患潜在的危害能量、程度的大小,致因转化的紧急程度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程度、恢复生产时间长短等)综合进行量化分级。通过分级可以引起领导、职工的重视,强化整改、管理防范措施;可以列出先后次序,明确重点、要点和紧急点,有利于着手抑制和转化这些危险隐患的显现。

  根据国情和当前经济投人、安全文化素质的状况,将危险隐患分为以下5级:

  第1级:安全级-虽有隐患,但不会酿成事故;

  第2级:临界级-处于事故发生的边缘状态,动态分析认为,暂时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事故。但应予以排除和控制;

  第3级:危险级-极易触发事故,而且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4级:破坏级-会发生灾难性事故;

  第5级:重大破坏级-会给当今社会造成不稳定的灾难性事故,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在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以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难以治愈的灾难。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

  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必要性、可行性、轻重缓急、挖潜。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依据:相关法规。

  (2)项目:工业卫生技术、减轻劳动强度、安全宣传教育、辅助工程。

  (3)编制步骤。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危险品、矿山、建筑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

  从业人员——教育合格上岗;

  新工艺、新技术等——培训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1)从业人员分层次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人员。

  (2)内容:危险品、矿山、建筑等单位人员的教育要求;特种人员的复审等。

  六、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法律依据、建议程序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建议程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预评价)——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施工(施工图设计)——试生产(同步)——验收(验收专题报告)。

  七、安全生产检查类型及内容

  类型:定期、不定期、经常性、季度及节假日、专项、全面检查。

  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五查)。

  八、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采用PDCA管理形式,实现持续改进:P(策划)——D(实施)——C(检查)——A(纠正)。

  九、工伤的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问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认定)伤害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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