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
一、安全评价的主要目的
众所周知,民用爆破器因生产过程大多存在不规范操作因此危险指数很高。而安全评价师对民用爆破器材进行安全评价首要目的是为了彻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评价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等安全状况,减少和控制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降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的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民爆器材生产流通单位安全生产得到自主、科学、公正的安全评价。
二、安全评价的分类及定义
(1)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根据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和贮存民用爆破器材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方案的内容,通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确定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2)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在生产、贮存民用爆破器材的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安全生产设施验收前,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初步设计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现场调查分析,通过对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专项安全评价
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的专用设备、设施、材料、工艺技术、危险场所等,通过对实物或现场或技术文件资料的审查,预测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民用爆破器材科研、生产、贮存和管理给予指导。
(4)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
通过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运行的设施、设备、装置、生产和库房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三、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主要内容一般包括4个方面:
(1)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贮存中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危险度评价;
(2)核实检查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贮存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状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安全管理体系能否确保安全生产作出评价;
(4)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四、安全评价的基本程序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的基本程序一般有9个步骤:
(1)准备阶段;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
(3)评价单元划分;
(4)评价方法选择;
(5)定性、定量评价;
(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7)评价结论;
(8)编制报告;
(9)评价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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