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提醒逃票或面临最高200元罚款

  冒用“学生卡”、“跨栏式”逃票……成都地铁提醒,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或将面临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据了解,成都地铁票务稽查队伍将长期在各地铁车站开展稽查工作。稽查人员按照“早晚高峰站、商业集聚站、散场时段站”的方式开展错时针对性稽查,分时段对线网各车站开展重点稽查。

  逃票分为: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主要指违规使用天府通学生卡、天府通老年卡及免费乘车证件)、持伪造证件(主要指伪造免费或优惠乘车证件)乘车,尾随并闸、钻闸、翻闸进站或采用其他方式少支付车费、不支付车费乘车的行为。

  逃票如何处理?有无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成人发〔2017〕6号)《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乘客超程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其超程部分补收票款。

  乘客无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的;

  (二)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

  逃票乘客除按规定补缴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外,还可能面临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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