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二手房离婚过户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温馨提示:夫妻二手房过户不需要两人同时在场。

  办理资料

  买方:

  1、买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单身证明(离婚的要离婚证明,复印件2分)

  4、有小孩的需子女出生证原件(复印件2份)

  5、外地户口要交税的税单或社保。

  卖方: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有小孩的,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原购房发票(复印件1份)

  4、原契税单(复印件1份)

  5、动迁房的要动迁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网申流程:

  1、网签,上传房管局和税务据的网审资料

  2、房管局、税务据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短信给买卖双方

  3、递件,现场出《受理单、交易手续费缴费通知单、缴费通知单、维修资金单》

  4、1小时后缴费

  5、当日取证

  非网申流程:

  1、网签

  2、房管局复审,报资料推送到税务据核税

  3、递件

  4、税务局核税完毕后,短信通知买卖双方

  5、买卖双方到税务大厅去打印《缴费通知单、交易手续费》

  6、缴费

  7、取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下午17:00

  办理费用

  房屋登记费为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

  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本。

  房地产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非住宅按成交价的0.5%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1.5万元。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缴纳,存量住房和非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各承担50%。

  办理地点

  成都二手房交易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

  电话:028-86280032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

原创文章,作者:成都办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37008.html

(0)
上一篇 2021年1月8日 上午9:03
下一篇 2021年1月8日 上午9:04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