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离婚证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离婚登记已取消收取9元工本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

  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

  文明东街11号

  028-84853355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

  青羊区平安巷10号1号楼15楼1501~1509(东城根街东边)

  028-86633643

  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

  便民路10号10层

  028-83695589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义学巷89号

  028-86652798

  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

  沙湾路65号2-8

  028-87705616

  成都市金堂县民政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

  (028)84983826

  成都市都江堰市民政局

  善政路503

  028-89742501

  成都市郫县民政局

  东大街156号

  028-87862161

  成都市邛崃市民政局

  北环路185城北花园

  028-88791297

  成都市蒲江县民政局

  广场东路5号

  028-88552300

  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

  海科大厦六号楼1楼

  028-82722851

  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

  028-85068361

  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

  香城南路60新都区文广中心8层

  028-83972365

  成都市新津县民政局

  太升东街49号附1号

  (028)82522087

  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

  新鸿南路86号47幢

  (028)84310095

  成都市彭州市民政局

  利民巷2号

  028-83891693

  成都市崇州市民政局

  唐安西路148号

  (028)82272243

  成都市大邑县民政局

  四川省大邑县北街289号

  028-88225102

  成都市双流县民政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1号

  028-85811511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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