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拥有户口,你才能在社会里更好的办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等其他方面的东西,所以户口对于每一个社会公民来说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身份证明,也有很多人想问成都户口子女随迁政策,今天成都落户通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成都户口子女随迁政策。
一、在成都能否办理随迁子女户口
申请人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提供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可申请。
各区(市)县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域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锦江、金牛、武侯、高新、龙泉驿、青白江、都江堰、彭州、崇州、金堂、双流等区(市)县均表示,“有效证明”一般首认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其中个别地方可能会要求加验父母结婚证等材料。 往年,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2016年则调整为只需要“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即可。
二、办理随迁子女户口所需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成都落户通整理的有关成都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以上内容依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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