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网上预约(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

成都积分落户流程是怎样的?

01

积分入户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积分入户的准备,比如居住证办理等

第二步:积分申报,每年六七月,一年一次,错过了等明年!等你觉得分数差不多能达标(100分不是一定可以,每年有入户指标,分高者得)就去申报。

第三步:积分入户办理,如果拿到了指标,就可以进入办理入户环节啦~

02

准备阶段

办理条件

在准备积分申报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办理

1、 持有本市居住证

2、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件应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根据我自身办理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分享1、成都本地宝 2、成都公安微户政 这两个公众号里面有办事指南、

具体准备

一、 准备申报积分

1、 居住登记,我当时是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口统计,到家里来登记的。

需要在网上公示6个月即半年,或在成都居住登记网上办理,网址:http://scldrk.com:9080/login.jsp(四川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

2、 居住证申报材料,因当时人口统计的时候

申报材料如下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半年社保清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几寸搞忘了),到登记的地址所管辖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资料齐全,当场拿证。

注:登记的地址一定要和办理居住证和积分申报的地址一模一样之后去申报积分的时候,想用自己的房产证加10分,工作人员要求,房产证上的地址要和居住证上的地址一模一样,又得跑了一趟派出所,将居住证上的地址改成自己房产证的地址,改了地址后,需要一天,又才能去政务中心申报积分。

积分申报阶段

居住证拿到手后,接下来,是准备积分申报。

1

预约

“”预约好要去办理积分申报的时间。

备注:可以预约也可以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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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

4、社保参保缴纳明细(这个我准备了,窗口说不用)

5、学历证明(学信网上打印——此项为加分项,有则提供)

6、自由住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等待审核…

办理落户阶段

审核通过,公布入户名单后,准备资料办理落户,同事让我提前在网上预约好去办理落户时间“成都公安微户政”—-市外户口迁入—根据提示操作),但是我没有按照同事说的,直接去了郫县政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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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居住证上是我自己的房子地址,入的老公的住房地址,他户口不在成都,特意问了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说不需要再将居住证上的地址改成老公住房地址,可以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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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现场有的)

2、申请人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入户地(老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入直系亲属(老公)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是我自己办理积分入户申报到落户的过程,根据自身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仅做参考。

成都怎样申请积分入户

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

第五条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当年5月31日。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及预约申报。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入口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入口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下面是我分享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入口,希望能帮到大家。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入口:

https://rkb.cheng.gov.cn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入口功能:

第一部分:

首页:查看积分入户解读,包含积分入户文件解读、积分入户分值指标

第二部分:

信息公开,主要是通知公告

第三部分:

办事指南:积分申报以及积分入户

第四部分:

模拟打分:模拟打分系统

第五部分:网点查询

第六部分:咨询服务

申请人自5月25日起,可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gov.cn),提前预约居住证积分申办时间。

成都市居住证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最近2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最近2年《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和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注:按居住期满条件申请入户时,办理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应为同一人。

成都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指标: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技术技能、个人贡献等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

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二)居住引导指标

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

(三)就业引导指标

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

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 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五)技术技能指标

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人才紧缺综合指数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

(六)个人贡献指标

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七)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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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积分入户如何申请?

成都市积分入户如何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积分申请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详细流程:

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详细说明: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获得材料:户口准迁证

(省内户口到这一步就结束了,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前提是居住登记)

另外,夫妻投靠入户可以预约办理哦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获得材料:户口迁移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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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

成都积分落户在哪申请?登录“成都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gov.cn)提交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准备积分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办理积分申请。积分入户申报,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时间是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为当年5月31日。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落户

具备条件: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蓉城人才绿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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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时间

积分落户成都办理时间限制是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

也就是说,每年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进行 居住证 积分和积分入户申请

为了更加快捷的办理申请,申请人可登录“ 成都市 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提前预约申办时间

积分落户是成都最新推出的落户方式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七条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 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 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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