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泉驿区无人驾驶汽车落户政策(什么时候可以买无人驾驶汽车?)

国家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政策

法律分析:无人驾驶车辆是指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机动车上装配无人驾驶系统的车辆。

无人驾驶车辆不需要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无人驾驶系统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驾驶员操控车辆完成安全行驶。无人驾驶包括自动行驶功能、自动变速功能、自动刹车功能、自动监视周围环境功能、自动变道功能、自动转向功能、自动信号提醒功能、网联式无人驾驶辅助功能等。

上海交通大学智能网联电动汽车创新中心主任、汽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殷承良分析表示,这是国内第一个地方性的无人驾驶的标准,有了它以后,无人驾驶上路测试有规则可依,意义重大,“原来是偷偷摸摸的去干,现在可以合法合规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总工程师周荣认为,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意味着:可以在规定条件下进行无人驾驶路试,相当于一种示范运行,对于无人驾驶的技术和行业的发展是一种利好。

殷承良认为,北京出了无人驾驶上路测试规范以后,上海、广州、深圳的地方也会陆续推出相关政策“全国范围的无人驾驶的标准也已经在讨论过程中”。

对上路测试车辆和安全措施进行规定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无人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且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可在两种模式间随时切换;为保证安全,测试车辆在上路测试前,必须在无人驾驶封闭测试场进行过不少于规定里程与规定测试环境的测试,测试结果经专家评审认定,具备条件才允许

法律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机动车上装配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是指不需要测试驾驶员执行物理性驾驶操作的情况下,能够对车辆行驶任务进行指导与决策,并代替驾驶员操控行为使车辆完成安全行驶的功能。

无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法律规定

无人驾驶汽车法律规定:目前,全球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正迎来新一轮的热潮,中国企业也在积极部署

但是,正如所有新事物的发展经常遇到政策制度的滞后一样,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大多与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不相适应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公布,2007年和2011年两次修订,无人驾驶问题尚未考虑

相关配套法律体系也是如此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合格驾驶员必须按规定驾驶机动车

无人驾驶政策

法律分析:政策方面,无人驾驶领域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发布。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就规范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做出了规定。2018年7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自动驾驶封闭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对各地封闭场地测试的建设进行指导。2018年12月,工信部制定发布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促进车联网产业的跨行业融合。

随着国家利好政策的持续出台,无人驾驶行业快速发展,大量资本进入行业。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无人驾驶投融资市场形势大好,在2017年中国无人驾驶企业融资组成情况中,出行服务融资金额最多,融资金额达到144.23亿美元,其后是整车制造企业,融资金额为34.22亿美元,其后分别为单点技术方案、整体解决方案、传感器及技术硬件,融资金额分别为4.94、2.52、1.39亿美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在深圳,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一直面向市民提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出行服务。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1

今天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将有力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目前已成为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根据《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

制定《条例》,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权。

去年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经过多次审议,《条例》于今年6月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对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并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推出有利于自动驾驶企业的商业化落地。”作为深耕自动驾驶领域的企业,元戎启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条例》,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这让自动驾驶企业可以在深圳进行‘主驾无人’的公开道路测试,让企业能够更快完成‘无人化’领域的技术攻坚,向外界展示无人驾驶的商业价值。”该负责人说。

“从整体来看,《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具有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层面立法提供了借鉴意义。”深圳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丹说。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2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深圳,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一直面向市民提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出行服务。因具有绿色低碳、通行效率高等特点,自动驾驶在一定程度上为深圳的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幸福生活提供了支持。

今天,大众网·海报记者特别邀请到了百度自动驾驶区域运营部深圳城市经理马书莹,一起乘坐自动驾驶汽车,感受“聪明的车”如何与“智能的路”紧密结合。

与普通的私家车不同,“萝卜快跑”自动驾驶汽车在车顶加装了传感器设备。

线路覆盖核心地段,满足乘客日常出行需求

上午10点,在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路边,一辆身上印有“萝卜快跑”字样的白色自动驾驶汽车缓缓停靠在路边。“与一般的网约车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这辆车在后面特别标注了‘自动驾驶’的字样,方便乘客进行区分。”

车身的“自动驾驶”标识

目前,“萝卜快跑”在深圳开设了130个推荐上车站点,运行时间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5点。马书莹介绍说,有需求的乘客可以下载“萝卜快跑”APP或者小程序叫车体验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由于目前还是免费体验,不会显示费用,点击“呼叫车辆”,即可完成叫车。“现在的示范应用路线覆盖深圳湾万象城、保利文化广场、人才公园等核心地段,满足当地居民公共交通接驳、假日商圈接送等日常出行需求。”

进入车内后,记者看到,驾驶位上已有一名安全员准备就绪。出发前,安全员会对乘客进行测温,并检查‘绿码’”。在驾驶和副驾驶座位的后方,各有一个屏幕,一切准备完成,点击屏幕上的“开始行程”,汽车就启动了。

在驾驶座位后方的屏幕

安全员不碰方向盘,但时刻准备着保障乘客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记者看到,方向盘缓缓转动,安全员的双手没有触碰方向盘,却始终放在方向盘周围。马书莹指出,“安全员的任务是在行驶中保证乘客安全,必须全程保持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一旦不满足设计运行条件,车机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接管,驾驶员就必须在短时间内接管汽车。

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安全员进行驾驶操作。”按照预定路线,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一个路口,右边有行人突然“杀”出,记者乘坐的车也迅速作出急刹车反应。

安全员的工作状态

本次记者体验的路程,行驶的起点和终点站均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在车辆正前方的显示屏上,线路全长6公里,行驶时间约13分钟,时速30公里等信息清晰可见。不仅如此,它还百分百还原了当前路上的车况。

“这款车配备有1颗40线激光雷达、2颗毫米波雷达、9颗摄像头、1组超声波雷达。车辆前装的Apollo定制版OBU(车载单元),能够和智能网联路侧设备进行L4级车路协同感知驾驶,用于分辨道路上行驶相遇的车辆、障碍物、行人等。”

全方位体现科技感,致力于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据了解,目前深圳采用的自动驾驶车型为百度和一汽联手打造的中国首批前装量产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红旗EV,是中国首辆前装量产的’无人车(Robotaxi),也是百度Apollo第四代无人车。

红旗EV实现了自动驾驶软硬件、产线前装量产能力、车内人机交互、安全冗余保障以及云端车队管理的全方位升级优化。在个性化乘车服务方面,马书莹也进行了展示。“通过车载Pad,乘客可以查看自动驾驶行程渲染、轨迹,也可以播放视频、音乐等等。”

整个行驶过程中,车辆驾驶平稳,途中变道、转弯等都非常顺利。即将抵达终点时,车辆自动靠边,停在显示屏中标识的“P”字母区域。

马书莹告诉记者,目前,萝卜快跑全国订单量已经超过100万,在深圳运营已有近6个月时间,30辆载人应用示范车辆在运营区域13平方公里运行、130个站点可供用户使用。“乘客整体满意度较高,在‘萝卜快跑’的区域拓展和站点设计方面,他们也给予了很多的建议。”

深圳南山区街头

作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南山区拥有开放的政策环境以及完善的路网测试环境,为“萝卜快跑”的快速落地和自动驾驶技术蓬勃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马书莹表示,“未来,‘萝卜快跑’的运行路线将持续扩增,预计到2022年底,出行服务区域内站点规模达到300个以上,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3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交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深圳成为国内首座对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

《条例》对L3以上车辆准入登记、路权保障、商业化应用、事故处理权责认定等诸多行业发展“瓶颈”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据了解,最早在下半年,深圳将在适合的行政区全区域开放无人驾驶道路测试。

业内认为,深圳自动驾驶新规有望为其他城市以及国家层面推出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标准并带来示范效应,对促进行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自动驾驶被称为人工智能“皇冠上的明珠”,特斯拉CEO马斯克今年5月对外宣布将在2023年5月推出完全自动驾驶的电动车。苹果公司公布的汽车相关专利中,无人驾驶位列第二位。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行业有望驶入发展快车道。

A股中,深城交是深圳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深圳市智能网联提供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咨询、智能网联方案规划及设计、测试示范道路评估等全流程技术服务;金溢科技车路协同产品已成熟稳定,可应用于自动驾驶领域。公司参与并完成了深圳宝安国际会展中心、深圳福田区车路协同等多个项目。

什么时候可以买无人驾驶汽车?

现在谁也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等到时机成熟了,自然有人提出时间点大的。

自从有了无人驾驶汽车以后,相信每一个想买车的人都想知道无人驾驶汽车什么时候能正式上市。大家的心愿无非就是为了能够尽快将梦想变为现实让无人驾驶汽车走想千家万户但这无疑是困难的。因为阻碍无人驾驶汽车的上市的困难有5个1、定价,如果价格不能惠民无人驾驶的汽车很难有销路2、消费者的认识程度,在大众的认知层面上他们赖以接受人工驾驶汽车还是很大程度上无法相信自动3、安全问题,自从2016年5月份斯特拉报告了自动驾驶中发生的撞车悲剧很大程度让人质疑它是否可以生产4、监管,通过监管必须是一场革命发生的前提。很多报告指出,对于无人驾驶汽车,监管是一道最大的障碍5、技术标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无人驾驶汽车研发这一行列没有人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去定义它技术成熟的标准目前看来在未来的2020年我们绝不可能开上无人驾驶汽车,不过有报告指出,在以安全和监管标准为前提的情况下,大多数无人驾驶汽车仍可能只是半自主类型,起码要等到2030年或往后完全无人驾驶汽车的占有率才有可能超过15%。

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促进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建设和发展,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的建设、运营、发展、管理等工作。功能区的具体范围由功能区规划确定。第三条(基本原则)

功能区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产城融合、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四条(管理体制)

成都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发展服务局(以下简称发展服务局)履行法定机构职责,负责功能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等工作。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城市管理、社区发展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在功能区政策实施、体制创新、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予以支持,推动功能区加快建设发展。第五条(法定机构职责)

发展服务局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牵头负责功能区定位研究、产业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公共服务,参与社区建设;

(二)编制功能区发展战略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编制核心起步区、产业社区、高品质科创空间等片区城市设计,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梳理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制定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等,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引导功能区闲置、低效工业用地提能升级;

(五)负责组织实施功能区工业项目促建,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载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六)负责统筹功能区公共停车场、户外广告、能源供给、医疗教育、旅游文化等资源;

(七)负责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功能区内的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在功能区履行各自职责,并实施考核;

(九)承担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本条前款涉及的法定行政许可事项,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发展服务局办理。第六条(规划管理)

功能区涉及的龙泉驿区国土空间规划由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发展服务局应当根据赋权行使有关规划管理职能。

功能区规划区域周边应当根据功能区发展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第七条(土地利用)

功能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

功能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予以统筹保障。

发展服务局可以依法将功能区内的空闲国有土地用于临时租赁或者短期经营活动。第八条(投资项目管理)

功能区内的投资项目由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配合发展服务局做好有关工作。第九条(招标采购管理)

功能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招标的,或者功能区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或者政府采购。招标或者政府采购应当在规定的统一平台进行。第十条(政务服务)

功能区内应当设置政务服务和综合审批窗口,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功能区。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为功能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政务服务,并配合发展服务局做好有关工作。第十一条(功能区运营)

发展服务局可以依法利用功能区内的国有土地、国有资产等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筹措资金用于功能区开发、建设和运营。

发展服务局可以根据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依法设立企业,开展土地开发、项目投资、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运营等业务,并依法享有出资人权益。第十二条(产业政策)

除国家、省、市级优惠政策外,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功能区产业政策。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龙泉驿区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经济和信息化以及其他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国家、省、市、龙泉驿区有关政策在功能区落地落实,促进功能区产业项目聚集发展。

深圳发布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这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步有何帮助?

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也在进行不断的创新。无论汽车行业如何进行创新,都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关注汽车行业的网友们可能注意到了这样一则喜讯,深圳发布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这则新闻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讨论。提起智能网联汽车,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根据相关信息来看,智能网联汽车其实也就是“无人驾驶”的汽车。

由于这种汽车配备了自动驾驶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是不需要人操作就可以行驶的汽车。根据相关的信息来看,这种智能网联汽车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就是有条件自动驾驶,第二种类型就是高度自动驾驶,第三种类型就是完全自动驾驶。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这方面的技术。根据相关信息来看,这件事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步有四个方面的帮助。

第一个方面就是法律方面。在今年七月份,深圳制定了一部相关的法规。这个法规不仅是国内首部关于这种汽车的法规,而且也是深圳在新兴领域进行的突破性立法行为。这个法规不仅对智能汽车的发展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而且对这方面的法律发展有很大的帮助。第二个方面就是授权道路测试方面。由于汽车的不断创新,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不仅是创新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步骤,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这个法规不仅对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而且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个方面就是应用方面。虽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仍处于研发阶段,但是如果这种汽车要上市的话,那么就必须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第四个方面就是在交通事故方面的责任划分。这个法规也对这方面进行了一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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