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积分落户条件要求(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

成都市积分入户的条件如下: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六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稳定职业、居住引导、就业引导、入户区域引导、年龄指标、专业技术、个人贡献加分项,以及违法犯罪、个人不良信用等减分项,总积分为各加分项指标之和扣除各减分项所得结果。

(一)稳定职业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及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1、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截止申请日上月起上溯按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的36个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对应的3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所使用的省平月工资相比,计算出的36个比值的平均数等于及高于2低于2.5(含)、高于2.5低于3(含)分别加10分、20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在省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和参保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二)居住引导指标。申请人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居住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解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1、此条 “合法稳定的住所”,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一种:(1)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2)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备案的。(解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自有住房是指在申请日前,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包括:(1)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2)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3)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解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住房租赁是指在申请日前,申请人(包括配偶)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合法租赁住房。(解读单位:市住建局)

4、“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截止申请日上月底,按5分/年累积计算。(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5、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居住的,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按6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提供材料:①自有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付使用);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国有直管公房住房租赁合同和国有直管公房租赁信息采集表;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公租房提供公租房住房租赁合同;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房屋租赁备案凭证。②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三)就业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就业所在地计算分值,在66个产业功能区就业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1、申请人当前就业单位应在66个产业功能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申请人就业单位在66个产业功能区,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分值,不满1年不得分。单位参保人员就业单位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个体参保的就业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为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2、申请人在以下同一产业园区就业的,从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可累积按年享受加分。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等东进区域和成都科学城、天府总部商务区、天府国际生物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南拓区域就业按4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欧洲产业城、新都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北改区域和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彭州天府中药城等西控区域就业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提供材料:①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②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可在省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和“四川e社保”查询打印养老保险缴费信息。③单位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④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按照申请人选择入户区域计算分值,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选择入户区域是指,申请人可在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居住证地址选择入户区域。申请入户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加10分,申请入户在远郊新城加20分,申请入户在成都东部新区加30分。

提供材料:与选择入户区域相符合的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居住证的相关证件。

(五)技术技能指标。申请人属于《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范围的,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分别加20、15、10分。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加40分、30分、20分;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加40分、30分,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资格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以上情况只计最高资格得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1、《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解读: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本市66个产业功能区内,且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保1年以上,符合当年度或上年度《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中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紧缺度三颗星、两颗星、一颗星的人才,可按照得分就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企业审核、产业功能区认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认定。(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成都市产业功能区紧缺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证书解读:申请人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增加对应分值,只计最高资格得分。(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评审表》复印件、职称任职文件复印件(四川省外取得的职称证书需官方网上可查询并提交职称查验结果截图)

3.技能等级证书解读:申请人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分别增加对应分值,只计最高资格得分。可通过登录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认证指标。)(解读单位:市人社局)

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

(六)个人贡献指标。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 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的,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项达到标准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及以上奖励、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解读单位: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卫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退役军人局)

1、“创新创业”解读:申请人近五年内,获得国家、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申请人近五年内,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由政府部门主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或铜奖)以上奖励。(解读单位:市科技局)

提供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证明(获奖证书注明了人员姓名的仅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未明确人员姓名的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劳动模范”、“工匠”的解读:纳入成都市管理的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和成都市劳动模范(含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工匠。(解读单位:市总工会)

“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分为四类:全国劳模、享受全国劳模待遇人员、省部级劳模、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人员。其中:全国劳模是指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人员以授予该荣誉称号的表彰决定为准;以及其他按相关政策文件应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省部级劳动模范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人员以授予该荣誉称号的表彰决定为准;以及其他按相关政策文件应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成都市劳动模范”分为两类:成都市劳模、享受成都市劳模待遇人员。其中成都市劳动模范是指全国副省级(含地、厅级)城市政府授予的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享受成都市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以授予该称号的表彰决定为准;以及其他按相关政策文件应享受成都市劳模待遇者。

成都工匠是指:以成都市命名的市级工匠,以及按相关政策文件认定的成都工匠。

提供材料: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

3、“道德模范”解读:纳入成都市管理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四川省道德模范和成都市道德模范,分别加25分、20分、15分。(解读单位:市文明办)

提供材料:表彰文件、获奖证书。

4、“见义勇为模范”解读: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解读单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提供材料: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颁发的表彰文件或证书

5、“志愿服务”解读: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自申请日上月月底向上溯计算12个月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文明办)

提供材料: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6、“慈善捐赠”解读:申请人在本市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含红十字会系统)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以申请日上月月底向上溯计算36个月)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民政局)

提供材料: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复印件)

7、“无偿献血”解读:自申请日上月月底向上溯计算12个月内,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每增加0.5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解读单位:市卫健委)

提供材料:无偿献血证

8、退役军人立功解读: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含荣誉称号)及以上奖励的加25分,二等功加20分,三等功加15分。(解读单位:市退役军人管理局)

提供材料: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获奖证书证章原件。

(七)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加50分;36—45周岁的,加40分。(解读单位:市公安局)

截止申请日上月底,申请人年龄35周岁以下的,加50分;36周岁至45周岁的,加40分;46周岁以上的,不加分。

提供材料:居民身份证

(八)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解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市法院)

此项指标由市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市法院等部门认证。以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36个月内的记录为准。

(九)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减100分;被强制戒毒的,每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每次减20分。(解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

此项指标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认定。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成都积分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办理 户口 需要哪些条件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办理户口需要哪些条件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办理户口条件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 户籍 证明)、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商品房买卖 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 社保 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 养老保险 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2) 独生子女 证或出生 医学证明 ,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 法院 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二、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办理户口需要哪些条件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市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那么,成都市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积分落户必须满足的条件:

1.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成都按国省市规定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截至申请当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4.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成都积分落户要什么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为140分,有效期至8月27日。

积分申请材料有哪些?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成都市单独立户有什么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有哪些?

成都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有哪些?积分落户必须满足的条件:

1.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成都按国省市规定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截至申请当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4.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加分方式一

缴纳社会保险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可以进行加分,一年10分,半年5分累计计算。

加分方式二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在成都有固定住房也能进行加分,包括自住房和租赁房。(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加分方式三

教育背景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就能加10分。

加分方式四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

自1月1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加分方式五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由“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成都其他行政区域的朋友,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加分方式六

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成都落户条件

法律主观:

成都落户条件是: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3、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4、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客观: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原创文章,作者:成都落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415999.html

(0)
上一篇 2023年5月29日 上午2:09
下一篇 2023年5月29日 上午2:13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