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简阳市湖州人才落户公寓政策(湖州人才补贴政策2023)

湖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3

湖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具体如下:

1、引进对象:

(1)学历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为其他省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限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中高级职称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50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本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本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

引进人才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

本地区地区县(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

(2)引进人才编制。引进至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岗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计发;

(3)其他优惠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助理职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

湖州人才补贴政策2023

1、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后,湖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湖创业的大学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且在湖州市首次购房。

2、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万元 ;

(2)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级技师:20万元 ;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 ;

(4)“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10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5万元

湖州籍大学生回湖就业创业的,“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助标准上浮10% 。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来湖创业或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招聘)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不同时享受,享受购房政策后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人才所购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出售,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区县资助标准按各地政策落实。

湖州购房补贴政策2023

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阶段性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补贴对象

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在南浔区指定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5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5万元;

3.本科毕业生: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其他普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5万元;

4.专科(高职)毕业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

5.正高及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50万元;

6.副高及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28万元;

7.中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15万元;

8.助理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7万元;

9.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28万元;

10.技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

11.高级工:一次性补贴7万元;

12.产业工人:一次性补贴6万元。

三、相关事项

1.南浔区指定范围指南浔中心城区(东迁街道、南浔镇)、菱湖镇、旧馆街道。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可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在菱湖镇、旧馆街道购房的,专科(高职)毕业生、助理级专技人才、高级工及以下技能人才、产业工人,可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其余类别人才按补贴标准的70%执行。

2.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来湖州市就业创业时间须早于购房时间。

3.补贴对象需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已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但补贴标准低于本办法补贴标准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宅的,可补差享受一次,补贴金额为“本办法补贴金额减去已享受补贴金额”。

4.本办法中的产业工人是指在湖州市各行各业就业创业的人员,需在湖州市范围内缴纳社保。9月23日前在南浔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且签订劳动合同(须有1个月以上工资流水)或进行工商登记从事开办企业或个体户人员(须有1个月以上纳税记录)可参照产业工人享受。

5.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交易。

6.本办法购房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共同购房(除夫妻外)的,每套房只能申请一人。

7.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一方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减半享受。申报补贴时,需双方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否则另一方视为自动放弃。

8.学历需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经学信网认证)。在国(境)外脱产学习取得学历的人员,经认定相当于同等层次的,可按照同等标准申请补助(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申请人如为按揭贷款的,应在按揭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再申请购房补贴。

10.金融机构和通讯行业(运营商)等由上级公司招引、合同签订地和工作地点均在南浔,但社保未缴纳在南浔的大学生及其他人才政策享受按市、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1.垂直管理部门和市级部门派出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办理购房补贴时,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本单位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浔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凭主管单位开具的有关在职证明且符合除社保缴纳外其他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1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凭学校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在职证明且符合除社保缴纳外其他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不含浔水翰墨住宅小区项目)。

13.购房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款总价;申请购房补贴总额超过50万元(含)的人才,应购买补贴额两倍以上的房产,不足两倍的,按照实际购房价的50%兑现补贴。

14.购房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因任何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全额退还已享受购房补贴。

15.对属于“卓越企业”范畴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在浔工作但社保缴纳在外地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员工可凭参保地社保缴纳证明和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参照社保缴纳在南浔公司员工享受购房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阶段性)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技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任职资格证书,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申请人在湖州市就业的,提供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6.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材料证明。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8.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9.个人承诺书。

五、申办流程

申请人可持上述申请材料到南浔区人才服务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申请。经窗口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由南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南浔区住建局、南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南浔区总工会等部门进行联审,经审核、公示无误的,12个月内拨付补贴资金。

六、附则

1.本办法替代了浔政办发〔2022〕30号《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中第1条相关内容,已按照浔政办发〔2022〕30号第1条提交申请材料的,执行标准按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与既有的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办法相关政策(浔就创联办发〔2019〕3号、浔就创联办发〔2019〕5号、浔政办发〔2020〕46号、浔政办发〔2022〕5号)不冲突,申请者如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022年湖州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0年1月1日后来湖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机关选调生,补贴博士研究生最高80万元,硕士研究生最高万元,本科毕业生最高20万元。

湖州人才购房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后来湖创业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机关选调生

二、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最高80万元

硕士研究生最高万元

本科毕业生最高2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6个月地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我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也可以提供开户行在湖州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湖州市人才补贴政策

对2020年1月1日后引进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落户湖州创办企业,按照A、B、C类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分两期各按50%拨付(其中,企业注册成立且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后拨付50%,企业运营正常且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拨付50%);5年内给予提供最高500平方米创业场所相应的租金补贴、3年内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相应贴息。创新创业项目落户在区的,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承担;落户在县的,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一、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南太湖精英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

二、在团队就业的大学生参照《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有关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安家、租房和就业等补贴。

三、对中介机构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按引进团队资助额度的5%给予补助,分两期进行拨付,拨付时间同本款第1条。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第十三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第十四条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规定,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

第十五条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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