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细则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下面列举出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不断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二、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三、保障人才住房

加大人才公寓保障力度,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按其贡献可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由各区(市)县政府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

鼓励用人单位按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提供给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四、提高人才医疗待遇

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国际医院,整合三甲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外语接待等“一对一”诊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在自贸区内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结算服务试点。为急需紧缺人才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五、简化外籍人才停居留手续

凡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引进的外国专业人才,来蓉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在蓉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建立市场认定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机制,畅通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渠道。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蓉创新创业,可申请最长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为境外高校外籍学生来蓉实习提供实习签证。

六、激励产业人才

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

对全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补贴。建立人才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给予每人最高6000元补贴。

七、发放人才绿卡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八、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

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其最高100万元补贴。

九、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1.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其中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化培训所得扣除成本后的收入,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基数。每年有计划多形式开展百万人次技术技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十、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成都人才白皮书,提出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成都人才建设蓝皮书,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在成都国际人才网适时发布人才工作信息。启用“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实现人才供求信息的动态把握和精准匹配。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十一、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

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其上一年度对成都发展作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十二、设立“蓉漂人才日”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举办“蓉漂”高峰荟、开展招聘会等活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LED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感受天府文化、体验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各区(市)县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围绕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专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计划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

扩展资料:

一、提供材料

1、工作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5、 1寸黑白照片1张

6、拟调人员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者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可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随迁配偶提供:人事档案,结婚证、失业证(农业户口除外)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迁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一胎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参考资料:成都人才引进_百度百科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啊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是这样的:

学历方面:

第一种: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解读: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可以,但是像专升本啊、成教啊、函授啊都不行。

2、应届生往届生都可以,但是有年龄限制,45岁。

3、这项政策只有非成都户籍的人才能享受,不管你是金堂彭州还是锦江金牛都不能享受毕业证落户政策。

第二种:

专科: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

第三种:应届生

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大专学历;

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

3.连续三个月社保

技能方面:

技能人才落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从4月16日起,落户成都流程将更简洁了此外,也不用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都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主要措施:

流程进一步优化

持相关材料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解读:也就是说,原先要跑人才中心的,现在不用去了。

手续进一步简化

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怎么实施

2018年4月16日起在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全面实施。

到底有多方便

简单梳理几种常见落户方式的流程:

比如本科以上学历入户:

直接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户口是集体户口的带上户口页)就可以去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比如技能人才落户:

直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得去营门口社保局先领取)就可以去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成都市人才落户可分为三大版块:成都市学历人才入户、专业技术人才入户、技能人才入户。

1.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2.专业技术人才成都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3.技能人才成都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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