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开始成都积分入户进入网上预约申报,附分值计算规则、预约攻略

成都落户代办最新消息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2018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受理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5月25日起申请人可在网上预约申报时间。

01、核心信息

1、集中受理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7月31日

2、受理地点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3、网上预约

申请人自5月25日起,可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提前预约居住证积分申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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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分结果查询

2018年9月15日,申请人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输入积分入户:进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

5、积分入户名单公示

2018年9月25日,申请人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rkb.chengdu.gov.cn)查询积分入户名单,公示期5天输入积分入户:进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看积分入户名单

6、入户办理

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进入2018年度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名单的人员,须按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前往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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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预约操作指南

从5月25日起,全市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通居住证积分申报预约服务。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注册人员必须是持有成都市有效居住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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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击”网上预约”,选择预约日期和预约时段,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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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后,可到”我的预约”查看预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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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预约有变,可提前一天进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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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积分指标细则及对应的证明材料

一起看看分数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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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提供材料: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原件)

2、(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1、本条中“自有住所”,是指本市范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包括以下住房:

(1)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2)申请人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3)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2、本条中“住房租赁”,包括申请人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及其他合法租赁住房。

3、本条中“连续居住”,是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且连续办理了居住证的,按1分/年累积计算。

提供材料:

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三)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提供材料: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凭证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其中具体加分区域:

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

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

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提供材料: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出具用人单位在加分区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五)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1、本条中“居住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以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变更为准。

2、本条中“申请人就业地转移”:

一种是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变更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在我市(含省本级经办机构)范围内不发生变更;

另一种是申请人所在原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从原单位离职后,现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在我市(含省本级经办机构)范围内发生变更的。

提供材料:申请人在同一单位就业的,由单位出具注册地变动说明;申请人更换就业单位的,提供原单位、现单位注册地信息及社保缴费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6(六)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提供材料:市人社局颁发(或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七)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提供材料: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申请人在本市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无偿献血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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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创新创业获奖”指:

(1)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申请人参加的大赛须由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主导举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

(3)申请人应将获奖证书提交给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条件指:

(1)申请人须入驻的是经过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2)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申请人须持有效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函到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9、(九)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10、(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11、(十一)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12、(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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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之后,就可以接着看积分申报攻略啦!积分申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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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各区申请地点及咨询电话

高新区 028-68098660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

天府新区 028-69000881

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锦江区 028-86626617

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0号

青羊区 028-61280992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号

金牛区 028-87707350

成都市金牛区中环路一品天下大街999号

武侯区 028-96166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成华区 028-83341760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66号

龙泉驿区 028-64733986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青白江区 028-83665063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便民路6号

新都区 028-83914983

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

温江区 028-82760634

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7号楼

双流区 028-85817006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3号

郫都区 028-87932166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

简阳市 028-27028770

简阳市人民路10号

都江堰市 028-87115123

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

彭州市 028-82076143

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邛崃市 028-88770127

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

崇州市 028-62180336

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

金堂县 028-84920660

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新津县 028-82530371

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

大邑县 028-88291688

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

蒲江县 028-88531922

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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