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买卖委托给中介可以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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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买卖委托给中介可以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如何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二手房交易。买卖二手房时,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很多人为了省事,在买卖二手房时,会委托中介进行买卖交易。那么全权委托二手房买卖是否有效?下面由小编为你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你有所帮助。

  二手房买卖全权委托书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且,交付购房定金后,若是出现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将损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来;

  2、出卖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变成普遍现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二手房买卖全权委托书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是“成都二手房买卖委托给中介可以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如何认定?”的问题回答,想在成都买房无资格就找成都落户通,更多成都二手房,成都购房政策问答,关注成都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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