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子到期后怎么办?补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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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子到期后怎么办?补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吗?

  我们现在买的商品房都有产权期限。一般来说,我们商品房的产权是70年,公寓是40年。对于这些房子,当产权到期后,我们的商品房该怎么办?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成都成都落户通代办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1、已购公房、央产房

  已购公房和央产房同属福利分房制度下的”产物”。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其房屋权属的特殊性,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计算方法也分为几种不同版本。

  (1)如果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

  (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一般是从竣工日期算起)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较为特殊,整个开发的楼盘并不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基于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

  3、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

  准确来说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其实对房子就是拥有就是完全产权,所以其实对房子并不存在一个产权到期的问题。但一般城镇中的房子都是修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对于国有土地就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了。对应的,人们就普遍的认为其实房子还是有使用期限的。通过成都成都落户通代办的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综上所述是“成都房子到期后怎么办?补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吗?”的问题回答,想在成都买房无资格就找成都落户通,更多成都商品房到期后怎么办问答,关注成都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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