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1年,社保将迎来4个重要变化(成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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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1年,社保将迎来4个重要变化(成都参考)

  3月26日,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正式公开发布了。思之想之注意到,其中,有关社保方面迎来了至少5个重要变化,而且都明确了政策出台时间表,个个都是好消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第一个,养老金4月底前上涨

  分工意见明确,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社部和财政部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2021年的养老金上涨是第17连涨,四月底前,人社部和财政部将联合发布2021年养老金调整通知,1.2亿退休人员真是喜大普奔。

  预计能够参与2021年养老金上涨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号之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且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全国养老金通知的下发时间表,具体兑现和补发还要等一段时间,因为各省份要出台方案并且落实。

  第二,个人养老金要来

  根据分工意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其实就是个人养老金,现在这块还是短板。目前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已经覆盖近10亿人,第二支柱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也不断扩大,就剩个人养老金吸引力不足。

  个人养老金其实就是自己买商业养老保险,国家会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比如现在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人数并不理想。

  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势必会增加相关吸引力,给大家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和渠道。

  第三,灵活就业就业地参保放开户籍限制

  根据分工意见,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大家都知道,现在灵活就业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都是流动就业,就是不是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灵活就业,他们想要参加社保,因为户籍的限制,往往不能够在就业地参保,只能在老家户籍地参保,十分不便,不仅不方便享受社保待遇,保障自身权益,也不利于推进全民参保。

  所以,放开户籍限制之后,灵活就业人员就能够在就业地参加社保,这对于2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第四,门诊费用报销

  分工意见明确,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这项工作国家医保局牵头,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什么意思?就是说现在中国的整个医疗体系,在报销方面是以住院报销为主的,门诊费用报销是一个短板,主要是靠个人账户支付。

  这样就会导致一种现象,就是有一些常见病,本来不需要住院,吃药就可以,但是为了报销(个人账户满足不了),病人就会选择去住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推进门诊报销,十分必要。

  其实,国家医保局2020年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如果这项政策落地的话,对于患者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消息。我们也期待医保政策更加完善,看病更加方便,负担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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