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简介【成都落户通】小编整理关于“2021海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怎么办理?不看流程如迷路小孩”的政策问答,海南、成都落户代办就找成都落户通,2021海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怎么办理?不看流程如迷路小孩的正文如下:
【政策问答】: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办事指南有什么?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办事指南有多少?小编为您解答。
就业登记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单位申报;
2、窗口受理: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3、办理就业登记;
4、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需提供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
2、就业人员花名册(纸质及电子文档);
3、劳动合同书;
4、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三、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办理依据:
1、《就业失业登记证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75号)
2、《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琼人社发[2011]123号)
六、窗口地址及服务电话:
1、海口市秀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四号 电话:68666725
2、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海口市城西路16号新华陶瓷市场三楼105室 电话:66891386
3、海口市琼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文庄路8号 电话:65875270
4、海口市美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溍江村433号 电话:65303335
失业登记办理
一、办理程序
1 、个人申报;
2、窗口受理;
3、办理失业登记;
4、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需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三、服务对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8-9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576 65231585 65231582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
1、《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75号);
2、《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琼人社发[2011]123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办理
一、办理程序
1、窗口报到;
2、材料审核;
3、填写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4、毕业生档案查询。
二、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
2、报到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档案(通过学校转递)。
三、服务对象:本市户籍大中专毕业生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615 65230165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1、《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机构编制方案》
(海编〔2006〕67号);
2、《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填写就业协议登记表;
4、提交就业协议书1份存档。
二、需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单位录用证明(盖公章)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用人单位已盖章)。
三、服务对象:大中专毕业生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615 65230165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办理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办理见习登记;
4、推荐与见习单位对接。
二、需提供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2、毕业证;
3、身份证;
三、服务对象: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1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2216 65232976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1、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财社[2013]894号);2、《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海人社[2011]77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人事代理办理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
3、材料审核;
4、填写《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5、按规定缴纳档案托管费。
二、需提供材料
1、报到证;
2、毕业证;
3、劳动合同;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人事档案。
三、服务对象:用人单位及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737 65230157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2、《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7号);
3、《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代办职称申报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2、窗口受理;3、材料审核;4、报送审批。
二、需提供材料
1、办理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二份;
(2)报到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认定教师资格的);
(5)两寸照片3张。
2、办理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材料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二份;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申报中、高级);
(3)现任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申报中、高级);
(4)专业技术资格个人综述材料(以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办理流动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流动人员业务考绩档案或人事档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3)任职资格审批通知书或上级批文原件;
(4)调动行政介绍信(或聘用合同)、聘书、资格证及学历证书;
(5)《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一式三份(高级);
(6)《海口市流动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一式三份;
(7)照片(两寸)2 张,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服务对象:流动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737 65230157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2、《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7号);
3、《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商场站
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企业职工人事档案托管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单位(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签订托管协议;
4、档案交接、入库。
二、需提供材料
1、档案托管申请函;
2、企业改制文件;
3、档案托管协议书;
4、档案托管清单;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人事档案。
三、服务对象:1、市属改制、关闭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下岗失业职工。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4—5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543 65230304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海口市企业职工档案托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9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
一、办理程序
1、单位(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签订托管协议;
4、缴交托管费;
5、档案交接、入库。
二、需提供材料
1、原单位委托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
5、托管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交验件);
6、本人人事档案。
三、服务对象:流动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737 65230157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3、《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代办职工退休手续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填写退休审批表;
4、将档案等资料移交市社保局审批;
5、到市社保局领取退休证件。
二、需提供材料
1、退休审批表;
2、户口簿复印件2份(交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4份(交验原件);
4、养老保险费缴费清单2份;
5、本人人事档案;
6、一寸相片4张。
三、服务对象:档案托管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4—5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543 65230304
六、办理时限:即办
七、办理依据:《海口市企业职工档案托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9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随军家属“进中心”手续办理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部队签署;
3、市双拥办审核; 4、市军属中心复核;
5、办理人事劳动关系托管手续。
二、需提供材料
1、海口市随军家属进中心申请表;
2、随军报告表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无工作证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军官证复印件;
8、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9、无犯罪、无吸毒证明。
三、服务对象:驻市部队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6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670
六、办理时限:即办
七、办理依据:1、《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7号);2、《海口市随军家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规程》(海人劳保通〔2003〕24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随军家属生活补贴发放
一、办理程序
1、部队制表;
2、窗口受理核对;
3、科长(主任)复核;
4、分管副局长签署;
5、局长审批;
6、市财政局批准并通过银行转入随军家属个人账户。
二、需提供材料
随军家属社会保险补贴名单(部队领导签名/盖公章);
三、服务对象:在军属中心挂靠托管的未就业随军家属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6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0670
六、办理时限:每季度办理一次
七、办理依据:1、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事宜意见的批复(海府办函[2015]129号);2、《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就业局)机构编制方案》(海编〔2006〕67号);3、《海口市随军家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规程》(海人劳保通〔2003〕24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初核;
3、待遇标准、期限复核; 4、办理和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
5、失业保险金发放制表; 6、局领导审批;
7、银行代发。
二、需提供材料
1、《海口市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海口市求职人员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失业保险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6、个人档案或劳动合同书;
7、近期照片2张。
三、服务对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8-9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576 65231585 65231582
六、办理时限:1、申领办理:随到随办。2、失业保险金支付发放:18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海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
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
3、经营场所核查; 4、失业保险科审核;
5、局领导审批; 6、银行转账支付。
二、需提供材料
1、《海口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失业保险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7、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三、服务对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8-9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576 65231585 65231582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海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
一、办理程序
1、培训报名;
2、窗口受理登记;
3、选择培训项目;
4、组织培训;
5、培训考核(试);
6、颁发结业证。
二、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近照2张。
三、服务对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本市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9—20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679 65231969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海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失业人员培训补贴办理
1、培训机构申报;
2、经办人受理初核;
3、科长复核;
4、分管副局长签署;
5、局长审批;
6、财政局复审;
7、银行转帐拨付。
二、需提供材料
1、填报《海口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培训计划大纲、课程表;
3、培训人员补贴花名册;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复印第二页和第十一页);
6、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创业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其签领表。
三、服务对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本市失业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0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679 65231969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海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领取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申领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
3、失业保险科审核 5、局领导审批
5、银行转账支付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死亡诊断书或证明书
2、失业人员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5、失业人员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6、供养配偶和供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证明。
三、服务对象:死亡失业人员的亲属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8-9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1576 65231585 65231582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海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 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南宝商场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创业项目征集和推介
一、办理程序
1、项目征集;
2、项目评审;
3、项目入库;
4、项目推介。
二、需提供材料
1、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电话。
三、服务对象: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及创业者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1号窗口
五、服务电话:65232216 65232976
六、办理时限:每半年组织一次
七、办理依据:《海口市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实施意见》海创发[2010]21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路线: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
南宝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求职登记服务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办理求职登记;
4、确认求职方式;
5、求职信息录入;
6、介绍推荐或参加现场招应聘。
二、需提供材料
1、求职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职称证或资格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相片1张。
三、服务对象:各类求职人员。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五、联系电话:65231155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现场招聘服务
一、办理程序
1、单位申请;
2、窗口受理审核;
3、办理招聘登记;
4、安排招聘展位;
5、届时进场招聘。
二、需提供材料
1、招聘简章;
2、招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四、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五、联系电话:65231155
六、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七、办理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八、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
九、邮政编码:570203
十、公交线路:乘坐13、28、33、38、41、51路公交车,在蓝天路南宝
商场站或民生市场站下车,均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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