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购房落户流程(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最近,很多小伙伴在问: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后,有购房资格吗?

答案来了!

分以下三种情形,一定要仔细阅读对比:

一、父母系外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我市的能否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解答

答:不能。

父母原系外地户籍居民,通过投靠子女落户本市的(迁来本市栏为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无论其是否进行全域迁移,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情形,父母购买住房时,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原系外地户籍,通过投靠入户成都的情形↓↓↓

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注:迁来本市栏为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

二、父母原系本市户籍居民因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的能否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解答

答:能。

父母原系本市户籍居民(例如:迁来本市栏为空白、填写年月日等),后因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的,父母购买住房时,可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子女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子女购房时,父母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套数。

原系本市户籍,后通过投靠等方式进行全域迁移的情形↓↓↓

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注:父母原系本市户籍居民(迁来本市栏为空白的),与子女相互投靠(全域迁移)

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注:父母原系本市户籍居民(迁来本市栏为年月日等),与子女相互投靠(全域迁移)

三、父母原系外地户籍通过购房、学历入户、离退休等原因入户成都,后因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的,能否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解答

答:能。

父母原系外地户籍通过购房、学历入户、离退休等原因入户成都(迁来本市栏为购房、学历入户、离退休等,不含投靠),后因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的,父母购买住房时,可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子女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子女购房时,父母家庭套数不计入自有产权套数。

原系外地户籍,通过非投靠等方式入户成都后再进行全域迁移的情形↓↓↓

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父母投靠入户,这种情况下有成都购房资格

注:父母原系外地户籍通过购房、学历入户等原因入户成都,后因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的

何为全域迁移?

全域迁移,即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市内迁移户口。指将户口从成都市某一地址迁到另外一个地址,两地都是在成都范围内。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哪些亲属属于直系亲属可以进行全域迁移?

答: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等。总的来说,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总结

①父母原系外地户籍+投靠子女入户=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父母原系外地户籍+投靠子女入户+全域迁移=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③父母原系外地户籍+购房、学历、离退休等入户+投靠子女进行全域迁移=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④父母原系本地户籍+投靠子女入户+全域迁移=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现在,终于搞明白了“父母投靠入户”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的问题。

那么,你是否符合“父母投靠入户”和满足“全域迁移”的条件?

大家可以到公安局相关部门咨询,或者登录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进行相关资格验证以及办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住建局做出“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后是否有购房资格”相关疑问的解答,仅是对过去政策大家不明白的地方,作出的详细解释,切勿过度解读。

其他疑问

除了以上购房资格的相关问题,下面还有一些购房资格的相关解答:

在成都的社保已经有24个月了,但其中几个月因为换工作是自己个人续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五城区买房吗?

答: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中间因离职或更换工作等原因由个人缴纳社保不超过6个月的,认定为连续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4个月。

1月换新公司购买的武侯区社保,但1月社保未到账,明细未显示新公司,现在购房资格算武侯区还是之前公司(所在区)的?

答:社保购房需在拟购房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稳定就业地为购房人购房当月就业单位的所在地为准。

若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与市级或各区(市)县社保局签订缓缴协议缓缴的,缓缴期间视同缴纳社会保险。

我之前取得了锦江区的人才安居资格,但现在换了工作,公司在高新区,还具有锦江区人才公寓购房资格吗?

答:不具有。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只能在用人单位注册所在行政区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一旦单位注册所在地发生变化,人才安居资格则无效。

若需重新申请,应注销原单位注册所在行政区取得的人才安居资格后,在现工作单位注册所在行政区重新申请。结合您的情况来看,您应该先注销锦江区人才安居资格,再在高新区就人才安居资格重新进行申请。

我目前公司注册在成华区的,自己租房在锦江区,租房合同4月到期,能否来登记(申请人才公寓)?

答:人才公寓的租购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申请租赁或购买。根据您的表述,您公司注册所在地为成华区,则可以申请成华区人才安居资格,不能申请锦江区人才安居资格。

如遇到房屋被征收,一套房子有2个房产证(2对夫妻共有)那成都市的拆迁赔偿是按一户赔偿还是按房产证赔偿?

答: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已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以每份《房屋产权证》(不含共有权保持证)为一户,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我落户高新南区集体户口已满两年,昨天迁往个人房产证家庭户口,我在成都未购买社保,请问现在能在高新南区购买第二套住房吗?(本人家庭住房一套,已婚)

答:据您所述,你的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如你的家庭属于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且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婚内夫妻有一套房,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女方,现在女方带着小孩,还能不能买第二套房?

答:离异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作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以上家庭,若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交相关抚养关系证明材料购买住房。

近郊五区户口+1年高新南区社保可以买房吗?如果可以,那么可以在哪些区域买房呢?

答:在高新南部园区稳定就业但连续缴纳社保不满24个月不能在高新南部园区购房。户籍迁入本市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五区累计满24个月的居民,可以在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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