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落户之办理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入户

一、军队离退休干部入户

前置条件: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和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退(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区(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4、《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回原籍提供);(原件)

6、近期便装1寸证件照片1张;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异地安置投靠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其他相关必备证明(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入户

前置条件: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区(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异地安置投靠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回原籍提供)。(原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原创文章,作者:成都落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028honghai.com/15958.html

(0)
上一篇 2019年2月13日 下午8:54
下一篇 2019年2月13日 下午8:56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