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代办最新消息:个税准备这样调整,这么多细节找出来了,看看你能少交多少~

成都落户代办最新消息:个税调整细则已经整理出来了!一起了解下,看看你能省多少?

本文章内容将包含实施时间、过渡政策、税率对照、纳税规定、交税变化、个税计算器!

个税准备这样调整,这么多细节找出来了,看看你能少交多少~6月29日,中国人大官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修正案)全文,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28日。这份个税修正案首次大幅调整了个税申报内容关系着千万纳税人直接利益。

核心内容

1、实施时间和过渡时间

根据草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修正案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新版税率表(低档次税率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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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省多少钱?

同等条件下,如果:

月薪5000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则不用交税,以往需交45元。

月薪15000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9480元,比以往的22440元少缴纳12960元;

月薪2万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19080元,对比以往的37440元少缴纳18360元。

月薪3万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43080元,对比以往的67440元少缴纳24360元。

月薪4万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73080元,对比以往的98340元少缴纳25260元。

月薪5万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109080元,对比以往的134340元少缴纳25260元。

月薪7万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187080元,对比以往的213240元少缴纳26160元。

月薪10万元,按照新版税率表全年将缴纳331080元,对比以往的359040元少缴纳27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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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以上需申报个税, 此规定被取消

现行的工资薪金个税一般都是单位代扣代缴,但由于个税修正案采取了综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并引入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未来计算个税额度时,更多的纳税人将与税务局直接打交道,而非局限于目前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群体。

(恭喜你,成功阅读到此处,重点全部标注,接下来是全面解析~)

详细内容

1、个税的变与不变

变:1、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中的规定,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在减去每月3500元的免征额后被划分为七档:不超过15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为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为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为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为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为45%。

2、而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显示,未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可能将继续维持七档的级距,不过各级距的范围和适用的税率作出了较大的调整。在减除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的免征额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后,不超过3.6万元(以下单位均为每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则适用25%的税率。

3、此外,由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多项劳动性所得未来将与工资薪金一起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原本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此次也被改为适用于“综合所得”。

不变:

1、而相较以前的税率表,没有变化的是,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为35%、超过96万元的部分为45%。

未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可能将继续维持七档的级距,

2、月入万元群体个税缴纳额将降60%

具体到个人,一旦这个税级距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又将少缴纳多少个税?

1、假设一名职工每月在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工资是1万元,每年共获得12万元的薪水。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该档的速算扣除数555元,那他当月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745元,每年总共将缴纳8940元的个税。

而按照目前公开的个税改革方案的规定,他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是6万元/每年。其中,对3.6万元的收入征收3%的个税、对剩余的2.4万元的收入将征收10%的个税。计算可得,其每年将缴纳3480元。

2、而如果一名职工每月在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工资是2.5万元,每年共获得30万元的薪水。那按照目前改革方案给出的起征点个税级距可得,他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是24万元/年,其中,对3.6万元的收入征收3%的个税、对10.8万元的收入将征收10%的个税、再对剩下来的9.6万元收入征收20%的个税,那么他每年应缴纳31080元的个税。而按照现行税率,他每年将缴纳52440元的个税,两相比较,未来其缴纳额只相当于原来的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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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版个税税率下不同收入档次应纳税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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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所得个税最低档税率级距扩一倍

除各项劳动所得所缴纳个税额度将下降外,根据此次草案中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级距和税率也将作出调整,而这也将会使得其缴纳的个税额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草案将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

而在此次公布的适用于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规定,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被划为五级,其中不超过3万元(以下单位均为每年)的税率为5%、超过3万元至9万元的部分为10%、超过9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超过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50万元的部分税率则为30%。

而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所附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则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后,不超过1.5万元(以下单位均为每年)的税率为5%、超过1.5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6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1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

一旦草案获得通过,在经营所得中原本35%一档的最高税率被改为了30%,满足该档税率的标准也从10万元/年以上大幅调高到了50万元/年以上,次高的30%一档税率也被改为了25%。此外,享受最低一档5%税率的级距扩大了一倍,从不超过1.5万元调整为了不超过3万元。

我们来看下每日经济新闻给到的案例:

假设一家个体户在扣除各项成本后每年获得40万元的收入,按照现行规定,它直接享受35%的最高一档税率,在减去速算扣除数14750元后,将要缴纳125250元的个税,也就是说,这户个体户要将其31%的收入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按照改革后的新方案,该个体户将对其收入中的3万元缴纳5%的个税、对其中的6万元缴纳10%的个税、对其中的21万元缴纳20%的个税、最后再对余下的10万元缴纳25%的个税。可得其每年将缴纳7.45万元的个税。与之前相比,该个体户可少缴纳5万元左右的个税。

5、老百姓纳税申报条件也有了大调整

现行的工资薪金个税一般都是单位代扣代缴,但由于个税修正案采取了综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并引入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未来计算个税额度时,更多的纳税人将与税务局直接打交道,而非局限于目前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群体。

1、首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将正式推出,这是个人办税的身份证明。

个税修正案增加的一项内容,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2、其次,纳税人纳税申报条件较之前有了明显调整。此前个税法规定纳税申报条件只有四条,分别是

1、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

2、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3、没有扣缴义务人;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

个人纳税申报情形

而这次个税法修正案将纳税人需要纳税申报的情形扩大到7项。这分别是: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的个税法修正案在规定纳税申报时不再提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这意味着个人年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需要申报将被取消。

当然,并非所有老百姓都需要去税务局申报纳税,多数老百姓的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只是年末需要补退税则需要跟税务局打交道,这也就是上述纳税申报的第一种情形——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所谓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之和。

个税修正法草案新增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居民个人年度终了后需要补税或者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那么如果符合上述7大情形

7、需要纳税申报的个人该怎么做?

个税修正案明确了申报时间表,比如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8、个税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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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草案修改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说明如下:
一、修改的总体思路
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修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改革需要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保障改革实施所需内容。对其他内容,原则上不作修改。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
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
(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
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
(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
(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
(六)增加反避税条款。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
此外,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草案还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征税办法,并进一步健全了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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