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按照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党代会精神,以“总量控制、人才优先、动态平衡、双轨并行”为指导原则,突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合理分布、推动遵纪守法、服务人才优先、倡导争先创优、引导尊老敬老”的工作导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已近两年,政策设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满足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确保政策延续性,延长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为条目式结构,共七条。
第一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意义、背景、内容总概。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国家规定政策,含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23项入户政策。
第四条人才入户政策,含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技能人才、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等4项入户政策。
第五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可申请入户。
第六条名词解释。
第七条施行有效期。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
解读人:李璟、黎芮羽
联系电话:86407273

相关链接《关于延长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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