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办理条件

  四川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

  办理资料

  1、 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 (原件 )

  单位参保人员需由单位填报加盖单位印章的《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

  个体参保人员需由申领人签字的《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申报表》,如实填写。

  申请人员终止参保关系一次性待遇支付应附以下资料:如参保人员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单位出具的有效法定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

  2、居民死亡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

  3、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原件 )

  4、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办理流程

  1、停保

  2、待遇申请与领取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2:00-13:00 (市本级周六人工窗口实行预约延时服务)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就业社保大厦二楼1-23号窗口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街道4号

  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 邮政编码:610016

  值班电话:86754061 传 真:86620961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邮政编码:610000

  值班电话:86257249 传 真:86257249

  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 邮政编码:610031

  值班电话:87705565 传 真:87705564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2号楼3单元

  电 话:028-12333转武侯区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148号 邮政编码:610051

  值班电话:84310212 传真:84386929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邮政编码:610303

  值班电话:83661501 传 真:83661505

  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都区清源路90号 邮政编码:610500

  值班电话:89399390 传真:89396189

  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7 邮政编码:611130

  值班电话:82728332、82668850 传 真:82728332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 邮编:611830

  值班电话:61929048 传真:61929055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 邮政编码:611930

  值班电话:83876115 传 真:83876115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 邮政编码:611530

  值班电话:88791661 传真:88791661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崇州市昌明路1号政府二楼(原人事局) 崇州市蜀州中路426号(原劳动保障局)

  邮政编码:611230

  值班电话:82272297(原人事局) 82272244(原劳动保障局)

  传真:82214115(原人事局) 82214708(原劳动保障局)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 邮政编码:610400

  值班电话:84935892、84939754 传 真:84923070

  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 邮政编码:610200

  对外服务电话:85836999 传 真:85736205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郫县郫筒镇何公路9号 邮政编码:611730

  值班电话:87927848 传真:87929753

  大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观音阁街西段126号 邮编:611330

  值班电话:88280024 传真:88280024

  大邑县人事局

  地址:大邑县东壕沟北段199号 邮编:611330

  值班电话:88222329 传真:88222329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蒲江县桫椤路上段73号 邮政编码:611630

  值班电话:88550730 传 真:88550730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津县瑞通路146号 邮政编码:611430

  值班电话:86351880 传真:82516400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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