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

  (一)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四)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六)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场地证明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成都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受惠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4.符合条件的,贪污作出准予许可的局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局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贪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申请人到区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侯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

  联系电话:028-8558895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牛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

  联系电话:028-87652170

  成都青羊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北三街1号

  联系电话:028-86618909

  成都锦江区工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均隆街7号

  联系电话:02884441602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都分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环路五巷33号

  联系电话:028-83010239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江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

  联系电话:028-82723087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白江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

  联系电话:028-83302356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华分局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96

  联系电话:028-68919000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21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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