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公告

  成都高新区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项目已达到预售条件,现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取得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可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高管发〔2019〕13号)确定的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自愿选择一种安居方式,租购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项目相应房源。现将相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悦府璞园、珺园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中和蒲草社区7组100号、200号,项目共两宗地,占地面积约55亩,总建筑面积约11万㎡,容积率约2.0,绿地率约30%。项目合计房源548套,其中A户型约61㎡(一室两厅一卫)48套,B户型约80㎡(二室两厅一卫)48套,C户型约108㎡(三室两厅一卫)56套,D户型约115㎡(三室两厅一卫)84套,E户型约140-143㎡(三室两厅两卫)120套,G户型约167㎡(四室两厅双卫)160套,H户型约198 ㎡(五室两厅三卫)32套 。交房时间预计为2021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成都高新区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挂牌清水均价为21100元/㎡。A、B、C、D、E户型装修挂牌均价为2000元/㎡,G、H户型装修挂牌均价为2500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优惠。

  二、报名登记对象

  按照《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8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高管发〔2019〕13号)规定,该项目采取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保障人才安居需求,租售对象为:

  (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南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二)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南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三)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西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四)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高新西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人才安居资格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和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具体网址为:

  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具体网址为:

  http://gx.chengdutalent.cn:8080/GXTalentUmi/#/

  三、租售报名登记时间

  租售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

  四、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流程

  符合人才认定条件,但还未取得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的,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申请。

  (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的人才登录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按照网站提示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上传人才资格认定材料进行申请。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具体网址为:

  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由于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故2021年1月7日(24:00时)后申请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不能报名租购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

  (二)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的人才登录成都高新区人才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具体网址:

  http://gx.chengdutalent.cn:8080/GXTalentUmi/#/

  由于按照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的人才资格,须通过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认定。人才资格认定后,由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故2021年1月7日(24:00时)后申请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不能报名租购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

  受理部门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1.高新(南)区新经济活力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由高新区新经济局认定,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028-69760829。

  2.高新(南)区交子金融商务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由高新区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管理局筹备组认定,联系人:韩老师,咨询电话:028-81292736。

  3.高新西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由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认定,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28-87988060。

  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的人才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可向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咨询,联系人:万老师,咨询电话:028-62078413,028-85355570。

  五、报名登记流程

  (一)报名登记。取得成都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如有租购意愿,应先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新悦府项目租购登记报名(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报名网址:

  https://zw.cdzj.chengdu.gov.cn/lottery/talents/accept/index

  (二)预约看房。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密集增加传播风险,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人才在人才安居服务网租购登记的报名情况,于2021年1月17日前,分批次电话通知预约看房。

  (三)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1092号高新区人才公寓服务中心现场看房,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核。

  登记报名截止后,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的A、B、C、D类人才安居资格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牵头在7天内,完成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核。

  符合《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的A、B、C、D类人才安居资格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牵头,高新区新经济局、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管理局筹备组、电子信息产业局配合完成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核。

  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六、租售流程。

  (一)选房。计划2021年1月31日(含31日)前,具体以资格复核完成时间为准。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成都市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和《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人才的人才类别视为一致,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实时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购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安居方式,与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详细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示。高新区新悦府璞园、珺园人才公寓项目具体房源租售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为028-68783900,028-68783500。也可向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咨询了解,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咨询电话为028-85329897。

  (二)取得高新区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购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或未婚承诺(未婚承诺可现场填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时提交对应人才类别的如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5.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份(可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可在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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