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税前扣除 社保和公积金是税前扣还是税后扣

计算个税时上家公司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抵扣

计算个税时上家公司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在个税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企业缴纳的哪些基本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可以扣除的。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的主管部门或者是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的标准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等基本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帮员工交的基本的五险一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以内,每个省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社保和公积金税前扣除 社保和公积金是税前扣还是税后扣

一家公司交社保另一家公司交公积金个税怎么扣公积金

在会计实务中通常有这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两家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基本费用(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和特别附加扣除,同时还缴纳社会保险。第二种选择是选择与其中一家公司缴纳社保,扣除基本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两种情况,建议选择第二种。第一种选择是只向一家公司购买社保,第二种选择是将两份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基本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只能扣除一次。如果个人在两家公司扣除基本费用和特别附加扣除,并不违法。只需要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将额外扣除的部分加回,可能会涉及到附加税。但无论两家是否扣除基本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都需要做年度清缴,多退少补。

两家公司的特别附加扣除和基本费用都是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实际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少了,最终结算需要补缴税款。如果个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结算,就有逃税的风险。因此,建议个人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选择在一家公司扣除基本费用和特别附加扣除,避免重复扣除。

缴纳的个人说的税,在税前能扣除的有哪些?是不是只有社保跟公积金?

缴纳的个人说的税,在税前能扣除的有哪些?是不是只有社保跟公积金?

根据税法的规定: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 *** 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 *** 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能否税前扣除?

是补充的就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只要标准之内的才可以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基本的都可以扣的.

超标缴存公积金能否税前扣除?

中华。会计网校纵情跳跃回复: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既涉及企业所得税也关系到个人所得税。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作者:浙江省衢州市国税局 郑松土)

超出标准的公积金能否在税前扣除?

答:有关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应按下列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该文第六条规定,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员工个人公积金能在企业缴税时做税前邸扣

是的

个人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只能在同一单位缴纳

是的。从劳动法上讲,你同那个企业有劳动关系就应该那个公司给你缴纳。

但从社保和公积管理中心来讲他们对你只有一个唯一的帐户,就是你的身份证号,同交的是那个企业无关的。

也有的人是社保是公司缴纳,而医保自己缴纳(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有农民医保类)。

在上海能不能只缴纳社保或者只缴纳公积金?是不是一定要两则都缴纳

在上海社保是必须交的,公积金居民户藉的也是一定要交的,农村户藉的可以不交。

不能只缴公积金,不缴社保。

养老保险费和公积金在个税前能否扣除

问题: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积金缴纳程序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设立登记程序及材料

一、 办理登记。

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 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

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审核批准

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

三、账户设立

受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单位按到受托银行通知后,持二表及有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社保及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聘用的员工,给他补缴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发生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这部分支出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不符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属于不必要和非正常的支出。因此,这部分给员工补缴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发生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肖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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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扣缴的社保要在税前扣除吗?

个人扣缴的社保要在税前是需要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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