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税后,企业为职工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情况会有变化吗?

  社保入税,最理想的状态是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险税,通过税务的方式强制征缴。可能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甚至触犯刑法。像美国等很多西方国家,其实都是这样做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广覆盖,人人都参加的养老保障制度。美国养老保障的覆盖率高达94%以上。

社保入税后,企业为职工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情况会有变化吗?

  我们国家的税收征缴体制跟西方的并不一致,个人征税方面还需要完善。中国人对于自己的收入特别的保守,根本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真实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很少。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升到5000元以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人数降低到了6600万人,减少了1亿人。想建立起覆盖全民的税收征缴体制,是需要一个很漫长的过程的。

  我们国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采取的是自由参保、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的模式。正常来讲,应该根据本人的收入水平缴纳社会保险,可是绝大多数人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是社会统筹,按最低基数缴费可以得到国家更多的照顾。但是大家不按真实基数缴费,确实增加了国家的负担。

  我国社保入税的第一步,是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移交税务部门,在2020年底所有省份的该项工作已经完成。但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现在仍然有社保部门进行。移交以后,对于企业带来的压力就是未来社保缴费基数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是否需要必须保持一致。不一致,是否会面临税务部门的查处。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依然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申报社保,社保部门核定以后,税务部门就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变化不大。但是对于企业正常经营,拒交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税务部门开始有管辖权了,征收能力会比社保部门更强。如果未来要实现税务部门统一按照职工工资水平征收,必须要变更现在社会保险的征缴基数核定模式,牵扯到各种法律法规的变更,目前还没有动向。如果真的要进行政策法规的变更,还必须要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负担能力,不能因为社保入税而让很多劳动者失业。

  对于一些灵活就业者如何按照真实收入水平核定缴费基数也是一个问题。像美国每年会定期核查一定比例(约1/3)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如果出现隐瞒纳税的,将会给予严格的罚款甚至判刑。美国的税务部门能够有效掌握所有纳税人的信息,当然其税收的征缴成本也是全球最重的。因此,有很多人说“在美国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说,社保入税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系统,目前我们只做了第一步。短时间内,不会对社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和改变。随着社会的发展,税务系统的不断完善,整个社保入税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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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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