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代办最新消息:
今天,成都房管局出来两个通知
真的是为大家感到高兴
仿佛是自己要有房子一样。。。
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
为大家详细讲解公租房
成都市2018年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可配租房源共计4075套(含零星房源),定于2018年8月29日开始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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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的保障对象。
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1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具体选房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计划选房时间安排见下表:
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4-6号窗口。
1、按照2018年8月24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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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配租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其他保障对象为个人的,只能选择套一及以下户型。且面积超过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
3、若未在电话通知的选房时间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选房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仍未前来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1、到场选房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
(2)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需提供《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介绍信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选房人员按照电话通知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鉴于本批次选房人数众多,为保证选房工作顺利进行,请选房人员在选房之前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cdfgj.gov.cn),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先上网了解项目情况,便于节约选房时间。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1、选房后,选房人员须当场在《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或《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房屋一旦选定后,不能更换。
2、请保障对象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保障对象电话不畅通未通知到并因此造成未按时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3、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期间,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或者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
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于2018年8月28日开始进行承租意向登记,此次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保障对象配租,登记后的保障对象方可参加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及选房。现将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该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锦欣苑”预计1206套;“锦丰新城”预计6579套。
具体来说:
项目东北侧规划有幼儿园,项目以东(佳兆业广场东侧)规划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以南光华大道南侧规划有小学中学。
1、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凡在以上登记范围内的保障对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配租: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1、窗口登记
保障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住房租赁服务大厅公租房窗口进行登记。
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2、网络登记
符合本批次登记条件且意愿参与本批次承租意向登记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除外)可以通过登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进入“住房保障”界面,点击“公租房网上登记专栏”参与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简单步骤
点击进入登记
选择批次
填写个人资料然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注意2点
1、8月28日开始登记!
2、已参与2018年第一、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未选房的保障对象,将自动纳入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对象不需重复前往窗口登记及网上登记。
1、窗口登记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网络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至2018年9月25日17:00。
窗口登记安排
符合本次登记范围的保障对象,到窗口登记时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通过摇号产生。
2、窗口按照上述编号进行分段登记,请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窗口进行登记。
3、截至2018年9月25日17:00前未通过网上或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4、已参与成都市2018年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并取得《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或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不能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5、摇号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登记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另行公告。
注意,必须是按照公告要求的人才能进行登记:
1、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2、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不能
1、先申请,拿到资格认定通知单
2、再轮个两三年等到登记(如果是低保等优先人群可以把时间缩短)
3、登记完了后,就是摇号
4、摇号结束,进行选房
5、最后就是签约、入住!
6、今年还有哪些批次?
目前是暂停申请状态,至于什么时候恢复,暂时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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