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保缴费基准(湖南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

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湖南省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0年湖南省社保缴费基准值是5054元/月,这个缴费标准是根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54元/月得来,缴费上限是15162元/月,下限是2859元/月。

长沙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位缴费比例为0.56%,个人不缴纳;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湖南社保缴费基准(湖南社保缴费基数)

湖南社保缴费基数2022

2022年湖南社保基数最新调整

近日,湖南省全省社保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1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977元。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以上法规从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此前,湖南省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后,及时进行缴费结算、缴费和待遇核定、结算,并按以下法规处理相关问题:

已缴费的职工养老保险个缴人员,已缴费月份缴费基数不再变动。如缴费工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且本人愿意,可在2022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或3(并据此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不调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基数,按2022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统一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基数结算已缴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指数也按公布后的缴费基数基准值计算。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已预核和预发待遇的,统一重新核定后,按新的标准发放或结算,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

2022年长沙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社保缴费比例

2022年长沙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1】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暂定上限为18018元,下限为3604元。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暂定上限为16380元,下限为3276元。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3】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暂定上限为18018元,下限为3604元。

缴费比例:1%(单位0.7%,个人0.3%)。

【4】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分别为0.4%、0.56%、0.8%、0.96%、1.2%、1.6%、1.92%、2%。

【5】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20%。

湖南省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0年湖南省社保缴费基准值是5054元/月,这个缴费标准是根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54元/月得来,缴费上限是15162元/月,下限是2859元/月。

长沙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位缴费比例为0.56%,个人不缴纳;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长沙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1年7月份,由于长沙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2859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261.49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57.32元。

2021年长沙市社保五险基数比例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承担16%和8%的养老保险,8.7%和2%的医疗保险,0.7%和0%工伤保险,0.7%和0.3%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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