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焊工没有焊工证(工地焊工证能不能厂里用)

没有焊工证怎么处罚可以拘留吗

电焊工没有电焊证并不会被拘留,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规定的一般的治安拘留的时间是不会超过15天的,就算是同时有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治安拘留的时间也不会超过20天。

法律分析

没有取得焊工证而作业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此违法行为不属于派出所管理和处罚范围。如果是仅仅因为没有焊工证而被拘留,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不合法。

违法作业应该归安监局管理。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安监局在一级称,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的前身是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加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国家安监局从经贸委出来成为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成立了正部级的直属机构,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电焊工没有焊工证怎么处罚

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应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应处予5日以下拘留。

(一)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有关场所,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

(三)在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

(四)在居民住宅楼,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

(五)在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 ,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

(六)因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受过消防管理行政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

(七)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雇佣、指使或强令他人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没有焊工证上岗会怎样处罚

法律分析:1.没有取得焊工证而作业的属于违法行为。2.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焊工主要就是从事焊接的工人,主要采用合适的焊接方式,合理的焊接工艺,适当的焊接设备,采用与母材同材质或不同材质的填充物甚至不采用填充物,用加热或者加压又或者既加热又加压的方式来将金属或非金属工件紧密连接的一个工种。

焊工证是对从事焊工工作所需要的证件的一个简单的统称,目前常用的焊工证主要包括两个类型的证件。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也叫焊工操作证、焊工上岗证、IC卡焊工证,叫法不同,但都是同一个证件。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焊工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所必须要的证件,无证上岗者将受到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还将受到刑事追诉。焊工操作证现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颁发,由各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有技术者,向有培训资质的一些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工地上焊工没有焊工证(工地焊工证能不能厂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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