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1. 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人员;
2. 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村户籍人员;
3. 未享受“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优惠政策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服役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申请和初审: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认定符合条件的填写《成都市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连同其他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初审。
核查和审批: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办结时限:无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8544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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