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代办最新消息:
2018年“蓉漂计划”(原成都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入选人才(团队)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成都高新区申报通道已开启,一起来看看怎么申领吧~
凡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经济产业、现代金融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的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以及在蓉高校、科研院所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按程序申报。
外资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总部企业引进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按程序申报。对于国有企业申报的各类人才只受理创新人才,不受理创业人才。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市。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和地方高级人才(C类)三类(仅指长期项目,其他项目不作划分)。
(一)A类.国际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The Nobel Prize)、图灵奖(A.M.Turing Award)或菲尔兹奖(Fields Medal)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等。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4.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C类.地方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四川省“千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4.天府科技英才培养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一)长期项目
“蓉漂计划”长期项目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申请“蓉漂计划”长期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
3.“创新人才”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创业人才”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创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5.“创业人才”应于2013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创新人才”应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6.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二)海外短期项目
申请“蓉漂计划”海外短期项目的人选,应符合长期项目创新人才引才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1.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2.应于2013年1月1日后回国(来蓉)工作,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蓉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依托项目引进为主,并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青年项目
“蓉漂计划”青年项目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申请“蓉漂计划”青年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
3.引进后全职来蓉工作;
4.为所从事领域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技术(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其创办企业具有可预判的市场前景;
5.“创业人才”所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6.“创业人才”应于2013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创新人才”应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7.对博士(硕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有突出成绩(业绩)的,可以提出破格申请。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四)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般是以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高级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为支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或“蓉漂计划”引进人才,核心成员一般3人以上,其中至少3人达到“蓉漂计划”入选条件和水平,并全职在蓉企业工作;
2.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3.团队所在企业须在蓉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对我市重大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优秀团队,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蓉漂计划”长期项目中,A类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资助、B类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资助、C类人才每人给予120万元资助,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人才每人给予60万元资助,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0万元资助,实行分期拨付,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青年项目、海外短期项目人才转为长期项目的,拨付差额部分。
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的流程
成都高新区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
创业类项目为2018年7月3日
其他类为2018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的人才(团队)请将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下列部门:
1.金融类人才(团队)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财金局
联系人:李昊坤
电话:67672973
电子邮箱:lgomes@163.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5楼519房间
2.其他类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创新中心
电话:88612661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服务大厅创业孵化(21-22号)窗口
3.其他类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科新局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
电子邮箱:1179206759@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汇总表和附件材料。
1.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需双面印刷。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12份、附件材料一式6份,并同时报送申报书和附件电子文本。
2. 提交的复印件材料要审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申报书务必工整、完整,汇总表各项信息需准确,附件材料务必齐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装订。
4. 每个申报人(团队)的纸质材料请用文件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页打印出来粘贴在文件袋上,写清联系人的电话(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二)各单位和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团队)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徐雪028-61886095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周鹏举、刘怀远
联系电话:028-68864378、028-6886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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